索引号:000014348/2021-19985
发布机构: 魏县行政审批局
名称:魏县行政审批局关于魏县长安公园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文号:魏投资审批〔2021〕91号
主题分类:项目建设批准实施
发布日期:2021-07-16
魏投资审批〔2021〕91号
魏县行政审批局
关于魏县长安公园建设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报来的《魏县长安公园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相关材料收悉,依据三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魏县长安公园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意见(三骐评字〔2021〕046WL号),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魏县长安公园建设项目
二、建设单位: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建设地址:魏县长安大道与龙乡大街东北角和西北角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本项目占地32073.79㎡,总建筑面积326.55㎡,主要建设公园、绿化、停车场、广场、园路、人防工程、景墙、办公用房及公厕等。(因魏县国土空间规划方案正在编制中,待取得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后方可办理其他前期相关手续,项目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划和标准进行建设)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1480万元,除申请上级资金外,不足部分由县财政筹措解决。
六、建设期限:项目建设周期12个月。
本批复有效期两年。请你单位接此批复后,抓紧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充分做好项目前期工作,进一步深化设计方案研究,据此编制项目初步设计及工程概算报我局审批。同时,项目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将项目建设进度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进行反馈,并向县发展改革、统计等部门报送相关进度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