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21-19960

发布机构: 魏县行政审批局

名称:魏县行政审批局关于魏县昆仑燃气有限公司魏县城镇天然气管道供气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文号:魏投资核准〔2021〕12号

主题分类:项目建设批准实施

发布日期:2021-07-02

魏县行政审批局关于魏县昆仑燃气有限公司魏县城镇天然气管道供气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核准文号:魏投资核准〔2021〕12号


魏县行政审批局

关于魏县昆仑燃气有限公司魏县城镇天然气管道供气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魏县昆仑燃气有限公司:

报来魏县城镇天然气管道供气工程项目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变更如下:

一、同意建设魏县昆仑燃气有限公司魏县城镇天然气管道供气工程项目。

项目建设单位为魏县昆仑燃气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河北省邯郸市魏县兴业大街。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为:项目占地6097.08平方米(合9.15亩),主要铺设压力3.9MPa、管径D273mm的天然气管道8.8km、中压0.3MPa管径315-160mm的管道28.7km,配置天然气调压站1 座,总建筑面积807. 57平方米。设计输气能力3.6×108Nm3/a。高压管道总长度约8.8公里,线路宏观走向为东至西。

四、项目总投资为15000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4500万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30%。

五、招标内容。按照《招标方案核准表》核定内容实施。

六、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编号:用字第130434202100009号、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魏审批评估〔2021〕07号)。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批复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现行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意见。

八、请魏县昆仑燃气有限公司根据本核准文件,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

 九、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应当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我局将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同意延期开工建设的决定。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魏投资核准〔2021〕06号的核准批复信息无效。

注:项目在2年期限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照规定向项目核准机关申请延期的,项目核准文件自动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