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21-19959

发布机构: 魏县行政审批局

名称: 魏县行政审批局关于春光雅居住宅小区项目核准的批复

文号:魏投资核准〔2021〕11号

主题分类:项目建设批准实施

发布日期:2021-07-02

魏县行政审批局关于春光雅居住宅小区项目核准的批复

核准文号:魏投资核准〔2021〕11号

 

魏县行政审批局

关于春光雅居住宅小区项目核准的批复


邯郸市義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魏县分公司:

报来春光雅居住宅小区项目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建设春光雅居住宅小区项目

项目建设单位为邯郸市義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魏县分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河北省邯郸市魏县天河路南侧、玉泉河东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为:项目拟建设1栋18F/-2F(局部17F)、1栋17F/-2F(局部11F)住宅楼、1栋3F公共服务配套用房及地下车库等;规划用地面积13543.87㎡(约20.32亩),其中:总建筑面积36405.57㎡,容积率2.00,建筑密度14.05%,绿化率35.04%,户数:230户,机动车停车位270个,非机动车停车位405个。

四、项目总投资为11325.00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11325.00万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100%。

五、招标内容。按照《招标方案核准表》核定内容实施。

六、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130434202100003、规划设计条件编号:(2021)012号。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批复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现行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意见。

八、请邯郸市義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魏县分公司根据本核准文件,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

 九、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应当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我委(局)将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同意延期开工建设的决定。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注:项目在2年期限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照规定向项目核准机关申请延期的,项目核准文件自动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