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21-19778
发布机构: 魏县行政审批局
名称:关于魏县瑞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上瑞城西区项目核准的批复
文号:魏投资核准〔2021〕05号
主题分类:项目建设批准实施
发布日期:2021-04-29
核准文号:魏投资核准〔2021〕05号
魏县行政审批局
关于魏县瑞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上瑞城西区项目核准的批复
魏县瑞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报来魏县瑞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上瑞城西区项目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建设魏县瑞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上瑞城西区项目。
项目建设单位为魏县瑞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魏县东壁以南,玉泉街以西。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为:项目占地33047.65㎡,拟建设6栋高层住宅楼(1#-6#)、3栋低层住宅楼(7#-9#),2栋2层便民市场(10#、11#)、1栋4层集中性住宅楼(12#),总建筑面积91944.4㎡,地上建筑面积66094.4㎡,其中住宅62282.1㎡(配建保障房1868㎡),配套服务设施3812.30㎡;地下建筑面积25850㎡,其中:地下车库19500㎡,住宅储藏室6350㎡。项目容积率2.00,建筑密度20.00%,绿地率35.00%。 户数:479户,机动车停车位648个,非机动车停车位1096个。
四、项目总投资为26000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26000万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100%。
五、招标内容。按照《招标方案核准表》核定内容实施。
六、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规划设计条件编号:〔2021〕009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1304342021B00062。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批复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现行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意见。
八、请魏县瑞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根据本核准文件,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
九、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应当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我局将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同意延期开工建设的决定。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注:项目在2年期限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照规定向项目核准机关申请延期的,项目核准文件自动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