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21-19738

发布机构: 魏县行政审批局

名称:魏县德友精工科技有限公司年加工10万吨高端紧固件线材项目

文号:魏审批能评字〔2021〕1号

主题分类:项目建设批准实施

发布日期:2021-04-13

魏县德友精工科技有限公司年加工10万吨高端紧固件线材项目


 

 

审批能评字20211

 

魏县行政审批局

关于魏县德友精工科技有限公司年加工10万吨高端紧固件线材项目的节能审查意见

 

魏县德友精工科技有限公司

你单位呈报《魏县德友精工科技有限公司年加工11万吨高端紧固件线材项目节能报告》等相关材料收悉,依据邯郸市节约能源监察中心出具的节能评审意见(邯能评字20215),经研究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内容。项目建成运行后,年新增能源消耗量(当量值)2854.34吨标煤,年新增能源消耗量(等价值)为7043.38吨标煤。

 

该项目年新增能源消耗量(等价值)占邯郸市“十三五”期间能源增量控制指标的0.199%。该项目对邯郸市“十三五”期间能源增量控制目标影响较小。

二、请你单位严格按照节能评审意见的要求,进一步完善项目用能方案,落实各项节能技术和管理措施,项目竣工投产前,应对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进行验收,形成验收报告,报节能主管部门备案。

三、节能主管部门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对节能审查意见或节能报告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将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 节能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通过节能审查项目,建设内容,能效水平及能源品种等发生重大变动,或年能源消费总量超过节能审查意见10%及以上,建设单位应向市行政审批局提出变更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