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19-17483

发布机构: 魏县行政审批局

名称:魏县行政审批局关于魏县茂源加油站建设项目核准的批复

文号

主题分类:项目建设批准实施

发布日期:2019-07-08

魏县行政审批局关于魏县茂源加油站建设项目核准的批复

核准文号:魏投资核准〔2019〕08号



魏县茂源加油站:

报来魏县茂源加油站建设项目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建设魏县茂源加油站建设项目。

项目建设单位为魏县茂源加油站。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河北省邯郸市魏县。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为:占地面积3.8亩。共设置SF双层地下直埋卧式储油罐4具,其中30立方米乙醇汽油储油罐2个,30立方米柴油储油罐2个,总罐容量为90立方米。单枪汽油加油机2台,单枪柴油加油机2台。主要建设:站房(营业室、办公室、控制室等)、罩棚。

四、项目总投资为168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55万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32.74%。

五、招标内容。按照《招标方案核准表》核定内容实施。

六、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河北省商务厅关于同意魏县牙里镇长兴农资加油点原址扩建的批复》(冀商运行油扩批字〔2019〕6号)、《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魏县茂源加油站用地的预审意见》(魏资规〔2019〕3号)。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批复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现行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意见。

八、请魏县茂源加油站根据本核准文件,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

九、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应当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我局将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同意延期开工建设的决定。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注:项目在2年期限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照规定向项目核准机关申请延期的,项目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魏县行政审批局

                                                                    2019年07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