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26-26294
发布机构: 水利局
名称:对魏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八次会议第22号建议的答复
文号: 魏水建复字〔2026〕第4号
主题分类:建议提案
发布日期:2026-06-03
是否同意公开:同意
办理结果:(C)类
魏水建复字〔2026〕第4号
对魏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八次会议第22号建议的答复
陈顺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修建刘庄村坑塘蓄水池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2021年以来,县委、县政府谋划实施了全域水网项目,重点推进地表水灌溉工程建设,着力解决农田灌溉、地下水超采等民生问题,保障粮食生产安全。
您提出的关于修建刘庄村坑塘蓄水池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经核实,刘庄坑塘原计划在魏县全域水网地表水灌溉项目建设范围内,但在现场实施过程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照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管控要求,对全县所有拟改造坑塘、水利工程用地开展土地性质全面核查,经实地勘测与国土空间规划比对,明确刘庄村拟建设坑塘蓄水池范围的土地为永久基本农田。根据相关规定,对永久基本农田实行最严格的特殊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改变用途,严禁将永久基本农田开挖改造为坑塘、蓄水池等非农利用形态,该坑塘因不符合土地用途管制要求,依法依规无法继续实施,并非项目无故搁置,由此给群众带来不便,我们深表理解。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跟进对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密切关注该区域土地性质调整工作,若土地性质完成变更,将立即启动项目实施,切实保障群众农田灌溉需求,助力农村集体增收。
您对以上办理情况有何意见,请填写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并及时反馈。
魏县水利局
2026年5月27日
领导签发:郭洪海
联系人及电话:刘占领 13784003468
抄送: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县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