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25-25814
发布机构: 水利局
名称:对魏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次会议第55号建议的答复
文号: 魏水建复〔2025〕第3号
主题分类:建议提案
发布日期:2025-09-19
是否同意公开:同意
办理结果:(C)类
魏水建复〔2025〕第3号
对魏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次会议第55号建议的答复
王菲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解决漳河大堤内耕地灌溉问题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们对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漳河是流经我县的一条自然河道,上游支流主要有清漳河与浊漳河,在涉县合漳村汇合后称为漳河,在磁县观台镇流入岳城水库,向下游流经磁县、临漳县、魏县、大名县,在馆陶县徐万仓与卫河汇合后称为卫运河,向北汇入南运河、海河,是一条天然的行洪入海河道。漳河横穿魏县县境中部,在北皋镇蒲潭营村西南入县境,至沙口集镇南北拐村东北出县境,流经北皋、车往、前大磨、北台头、仕望集、南双庙、野胡拐、双井、沙口集、大辛庄等10个乡镇,境内全长32.3公里。两堤之间最大宽度2120米,最小宽度1080米;主河槽平均宽度200米,主河槽最大行洪流量800立方米每秒。境内两堤之间河滩地总耕地面积为48877亩。漳河最大行洪流量,穿漳涵洞以上2000立方米每秒,以下1500立方米每秒。漳河历史以来就是我县防洪工作的重中之重,河道险工多、堤防险工段长,且河水流势不稳定。
关于你们提出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研讨,并结合魏县河务局、邯郸河务局向上级河道主管部门漳卫南运河管理局、海河水利委员会逐级请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二条“禁止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倾倒垃圾、渣土,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禁止在行洪河道内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和高秆作物。”第二十七条“建设跨河、穿河、穿堤、临河的桥梁、码头、道路、渡口、管道、缆线、取水、排水等工程设施,不得危害堤防安全,影响河势稳定、妨碍行洪畅通。”一致认为,在河道行洪区内修建渠道不可取。为此,还请各位代表予以理解,同时也向广大群众做好相关解释工作。在此,建议可让乡镇村向有关部门申请旱作雨养、季节性休耕等项目,以保证农民收入不减。
你们对以上办理情况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填写“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并及时反馈,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魏县水利局
2025年9月18日
领导签发:朱永河
联系人及电话:杜国民 15031036686
抄送:县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工作委员会,县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