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24-24445

发布机构: 魏县农业农村局

名称:对政协魏县第十届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第249号提案的答复

文号:提复字〔2024〕5号

主题分类:建议提案

发布日期:2024-10-23

对政协魏县第十届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第249号提案的答复

是否同意公开

办理结果B

                     复字〔20245

  

政协魏县第十届委员

次会议第249提案答复

 

郝军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房屋政策措施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扎实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我们充分利用上级政策,积极探索发展模式,试点先行全面推进,成效显著。一是结合魏县开展的“五清三建一改一拆”工作,重点围绕农村闲置宅基地、闲置农房、私搭乱建、残垣断壁整治情况和“三园”建设(小菜园、小游园、小花园)等工作对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进行整治。通过开展空闲宅基地整治,进一步落实了“一户一宅”政策,规范了农村宅基地分配和管理,严格了审批程序,保障了群众合法权益。二是2022年印发了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的实施意见》,要求各乡镇统筹考虑区位条件、资源禀赋、环境容量、产业基础和历史文化传承,结合魏县“梨乡水城”的传统优势,选择适合实际的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模式。引导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退出,对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和通过继承获得住宅房屋所有权的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探索通过多种方式鼓励其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依法依规发展符合乡村特点的休闲农业、乡村旅游、餐饮民宿、文化体验、创意办公、电子商务等新产业新业态,以及农产品冷链、初加工、仓储等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三是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前提下,依据村庄规划支持采用拆旧整理、复垦、复绿等方式,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整治。整治出的土地和建设用地指标通过就地再利用、调整再利用、节余指标挂钩、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村集体经营企业等方式统筹利用,优先用于满足农民新增宅基地需求、村庄建设和产业发展。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学习国家试点县的经验,积极探索完善宅基地流转、退出、使用、审批等制度的方法路径,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采取自营、出租、入股、合作等多种方式,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发展乡村旅游、餐饮民宿、康养服务等符合乡村特点的新产业新业态。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工作提出宝贵建议和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