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24-24444
发布机构: 魏县农业农村局
名称:对政协魏县第十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140号提案的答复
文号: 提复字〔2024〕4号
主题分类:建议提案
发布日期:2024-10-23
是否同意公开:是
办理结果:B类
提复字〔2024〕4号
对政协魏县第十届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第140号提案的答复
张人元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房屋政策措施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农业农村局承担农村宅基地管理职责以来,我局高度重视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土地管理法精神和中央省市有关要求,积极探索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模式。一是对全县农村宅基地规模、布局、权属和利用现状进行的调查,根据宅基地数据资料汇总共享情况,按照统一的调查技术规程,通过进村入户调查的方式,开展对宅基地基本情况、利用情况、管理情况等实地摸底调查,整理形成农村宅基地和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管理台账。二是2022年印发了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的实施意见》,要求各乡镇统筹考虑区位条件、资源禀赋、环境容量、产业基础和历史文化传承,结合魏县“梨乡水城”的传统优势,选择适合实际的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模式。引导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退出,对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和通过继承获得住宅房屋所有权的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探索通过多种方式鼓励其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依法依规发展符合乡村特点的休闲农业、乡村旅游、餐饮民宿、文化体验、创意办公、电子商务等新产业新业态,以及农产品冷链、初加工、仓储等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三是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前提下,依据村庄规划支持采用拆旧整理、复垦、复绿等方式,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整治。整治出的土地和建设用地指标通过就地再利用、调整再利用、节余指标挂钩、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村集体经营企业等方式统筹利用,优先用于满足农民新增宅基地需求、村庄建设和产业发展。依法依规利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等政策,为农民建房、乡村建设和产业发展等提供土地等要素保障。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学习国家试点县的经验,积极探索完善宅基地流转、退出、使用、审批等制度的方法路径,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采取自营、出租、入股、合作等多种方式,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发展乡村旅游、餐饮民宿、康养服务等符合乡村特点的新产业新业态。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工作提出宝贵建议和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