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24-24423

发布机构: 住建局

名称:魏县住建局对政协魏县第十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219号提案的答复

文号

主题分类:建议提案

发布日期:2024-10-14

魏县住建局对政协魏县第十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219号提案的答复

是否同意公开:是

办理结果:(B

                                    提案字〔2024〕第39

 

对政协魏县第届委员会

次会议第219提案的答复

 

李延姣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住宅小区建设电动自行车充电桩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邯郸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主城区居民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建设和电梯电动车阻止器安装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我县高度重视并积极开展相关工作,现将我县住宅小区加装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安装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共有物业企业53家,其中邯郸市4家,沧州1家,县49家。新建基本交付及既有小区86(按照小区分期)个,其中53家物业企业管理82个,社区管理4个。小区总建筑面积5525440.99平方米,共981栋、42886户。

二、开展情况

(一)对邯郸市《主城区居民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建设和电梯电动车阻止器安装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进行转发各职能部门及物业企业,同时开会进行安排部署,前期摸底排查,符合加装充电桩小区44个,不符合加装充电桩小区9个,其中底商3个,原因是现场无加装位置,住宅小区6个,其原因是小区分批建设部分交付,开发企业负责充电桩及智能阻车器配建工作。

(二)目前经排查,已完成加装任务小区和原有充电桩小区共72个小区。其中:涉及636栋楼、39144户,小区电车保有量约27060辆,电动自行车充电端口9436个,已满足目前充电需求。

三、存在的困难及下一步安排

我县目前住宅小区60%以下是建设时间比较早的小区,1、当时设计和规划都没有预留充电车棚空间,导致现在的工作推进落实慢。2、物业对充电装置的设施和车棚建设出资有困难。3、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对口多,单就住建局一个部门实有难度。

下一步我局将结合实际工作,积极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及加装企业,加快施工进度、安全、高效率完成充电桩建设工作。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