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24-24336
发布机构: 水利局
名称: 对政协魏县第十届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第163号提案的答复
文号:魏水提复字〔2024〕第6号
主题分类:建议提案
发布日期:2024-08-13
是否同意公开:同意
办理结果:(B)类
魏水提复字〔2024〕第6号
对政协魏县第十届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第163号提案的答复
张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水利桥梁管养,保障群众通行安全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关于您提出加强水利桥梁管护的提案,我局高度重视,经调查并进行了现场查看,水利桥梁建设竣工投入使用后,按照属地管理的要求,根据《邯郸市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的规定,均已移交当地乡镇管护,管护权属归当地乡镇政府。本着群众安全出行的原则,我们已建议有关乡镇一是增设交通标识,树立交通安全牌;二是对于需重建维修的桥梁,需按程序逐级上报,我们将尽快组织实施,保障当地群众的安全出行。
您对以上办理情况有何意见,请填写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并及时反馈,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魏县水利局
2024年7月28日
领导签发:朱永河
联系人及电话:李玉领 0310-3523233
抄送: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提案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