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24-24026
发布机构: 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名称: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文号:
主题分类:建议提案
发布日期:2024-04-11
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2024年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县对口有关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扎实做好2024年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以下简称“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工作,全面提升承办工作规范化、法治化、科学化水平,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要求:
一、实行目标管理,强化组织领导
坚持目标导向,县政府确定承办的工作五项责任目标为:代表建议政协提案按时办复率达到100%;答复函规范化率达到100%;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中所提问题得到解决和基本解决的比例达到50%以上;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主办任务合计在10件以下的承办单位面对面走访率达到100%,11至49件的达到75%以上,50件以上的达到50%以上,在保证完成规定走访指标的基础上,努力扩大面对面走访比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下简称“代表委员”)满意率达到90%以上。
坚持实行承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直接抓、承办科(股)室和承办人员具体办、办公室总协调的“3+1”承办工作责任机制,确保任务分解到岗、责任落实到人。主要负责同志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将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作为重点工作纳入整体工作布局,与本单位业务工作一体谋划研究、一体推动落实,带头落实领导包案责任制;分管负责同志要研究部署、指导调度,切实抓好办理落实和跟踪问效,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具体承办科(股)室要进一步明确办理责任,搞好有效衔接,妥善处理好每一件代表建议政协提案;承办单位办公室要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加强沟通联系和组织协调,抓好督查督办,做好服务保障。县政府办公室将加强对县政府系统承办工作的指导,强化业务培训和研讨交流,推动承办工作创新发展。
二、明确办理责任,加强综合分析
各承办单位在收到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后,要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原则,逐件梳理清点,逐项登记建账,逐件明确办理责任。根据办理任务责任分解情况,填写《(承办单位)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责任分解表》(见附件1),自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第二次交办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送达提出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代表委员并沟通确认,同时报送县政府办公室备案。
承办单位对承办的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前要进行综合分析,从反映的问题、提出的建议和批评意见中,抓住热点难点和代表委员关注点,提炼出宏观性、普遍性和前瞻性的问题和信息,提出切实可行的工作对策,形成综合分析报告,供单位负责同志决策参考,同时报送县政府办公室备案。办中要对每一件代表建议政协提案进行个案研究,对同类问题进行综合研判,准确把握内涵实质,认真谋划推动落实。
三、突出工作重点,实施科学办理
认真实施县政府领导领衔督办重点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工作机制。县政府办公室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以及代表委员关注、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会同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主管部门筛选确定重点处理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组织承办单位重点研究办理。各承办单位要结合本单位中心工作,聚焦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中反映的突出问题,筛选确定1—2件重点处理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填写《重点处理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登记表》(见附件2),自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第二次交办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报送县政府办公室备案。
对县政府领导领衔督办的重点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和本单位确定的重点处理代表建议政协提案,承办单位负责同志要包案办理,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谋划;深入实地调研,亲自协调督导;实行开门办案,主动走访问效。通过举一反三、抓点带面、整体推进,确保解决一方面实际问题,推动一个领域工作。
四、规范工作程序,严谨处理答复
(一)依法办理。坚持按照法定时限、程序和要求开展办理工作,认真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处理和解决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中提出的问题。凡能够解决处理的,要集中力量尽快解决;前瞻性较强的,要深入调研、充分论证,积极吸纳科学合理的意见建议;因条件限制短期内难以解决的,应当列入规划、计划,创造条件逐步解决;确因政策和客观条件制约不能解决的,实事求是作出说明解释,争取取得代表委员理解和认可。办理过程中遇有问题需请示时,要边办理边请示、先请示后答复,不能以请示代替答复,也不能借请示转移办理责任或延误答复时限。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要严格按照保密工作规定处理。
(二)加强协作。代表建议政协提案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承办单位的,主办单位、会办单位要强化大局意识和换位思考,协作配合、统筹联动,共同做好办理工作。主办单位要履行牵头责任,充分吸纳会办单位意见,确保办理和答复完整统一;会办单位要主动配合,客观准确地提出会办意见,及时送达主办单位。
(三)严格审核。坚持“谁承办谁负责”,认真落实首办责任制,逐级审核把关,确保答复内容客观翔实、直截了当、针对性强,解决措施明确具体、操作性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文字精练,格式规范(格式式样见附件3—10),按时答复。对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中所提问题比较复杂的,要抓住关键,逐项回答,避免以工作情况介绍代替针对性答复。对多年反复提出的问题,要答复新情况、新进展,不能简单重复往年答复情况。对反映比较集中的意见建议,实行分类办理,具体问题具体回答。县政府办公室采取重点抽查和问题约谈方式进行复前审核,对内容空泛、针对性不强、格式不规范的予以退回修改完善。
(四)规范答复。一是分级办理。县政府承办的市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由县政府负责答复,相关具体承办单位按照交办要求反馈办理意见。会办单位要将会办意见同时报送县政府办公室和主办单位各1份(含电子版),主办单位要汇总会办单位意见后将答复意见报送县政府办公室1份(含电子版)。县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由主办单位负责答复代表委员,分办件由各分办单位分别答复代表委员。二是规范格式。对联名提出的代表建议,分别答复联名的各位代表;联名提出的政协提案,只答复领衔委员。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内容相同和相近的,可分别并案办理答复。并案答复函或并案会办意见要分别标明并案的各件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编号,以及提出代表建议的各位代表、提出提案的领衔委员(政协参加单位)姓名(名称)。代表建议与政协提案不能并案答复。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结果要在答复函首页文号正上方标明类别:提出问题得到解决、意见建议予以采纳的,标明A类;提出问题列入计划拟解决、意见建议拟采纳的,标明B类;对提出问题作出说明解释或工作中参考的,标明C类。承办单位要依据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对代表建议政协提案提出是否公开的意见,在答复函或会办意见首页右上角标明,未作标注的,均视作同意公开。需公开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内容的,应征求代表委员意见。主办单位要在办理结果答复代表委员之日起一周内通过县政府或部门门户网站将答复函全文向代表委员和社会公开,县政府承办工作开展情况要在全部任务办结完成后及时公开,主动接受代表委员和社会公众监督。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公开情况列入县政府政务公开工作年度考核内容。三是按时答复。县代表建议政协提案自第二次交办之日起,会办单位于1个月内将会办意见送达主办单位,主办单位于3个月内将办理情况和结果答复代表委员。县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答复函可派人直接送达。送答复函时,一并送《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见附件11—12)。县代表建议答复函同时抄送县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工作委员会、县政府办公室各1份(均含电子版),县政协提案答复函同时抄送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提案委员会各1份(均含电子版)。县“两会”闭会期间交办的代表建议政协提案,要按照县政府办公室的交办要求办理。
五、密切沟通协商,提升承办成效
将加强民主协商融汇于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过程中,实行“先协商、后答复”,边协商沟通,边办理答复。大力推行现场办案、联合办案、会商办案等“开门办案”做法,创新办理方式和路径。倡导和推行网上办理,鼓励媒体开展跟踪报道,畅通代表委员监督和参政议政渠道。对重点处理的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全部组织开展“开门办案”。对社会敏感度较高、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加强与代表委员面对面沟通协商。认真制定“开门办案”方案,邀请代表委员和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主管部门负责同志参加,采取座谈交流、现场视察等形式,汇报办理工作情况,查看办理工作进展,共同协商解决问题。县政府办公室将适时予以协调指导。
深入开展走访,采取“走出去”登门拜访、邀请视察调研和“请进来”汇报工作、集中交流座谈等方式与代表委员沟通,做到办前充分了解代表委员意愿,明确办理责任和方案;办中主动求计问策,有的放矢解决实际问题;办后虚心征求意见建议,积极改进有关工作。根据代表委员意愿,可以采取面对面、电话、微信、视频方式走访,并作好书面记录,最终做到100%与代表委员沟通联系,努力取得代表委员对承办工作的理解、支持和满意。对联名提出的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只走访领衔代表或委员。走访活动必须由承办单位组织进行,可单独走访,也可集中走访,坚决杜绝委托下级和基层走访。走访中要如实填写《走访代表委员专用卡》(见附件13),走访后及时报送县政府办公室,做到走访1件报送1件,全部走访情况务于2024年9月30日前报送完毕。
六、加强督查督办,切实抓好落实
坚持实行分类督导、分层次督办。对日常承办工作实行台账管理,实施动态调度和过程控制;对重点事项及影响承办工作整体进展和平衡发展的问题,实行专项督查;对涉及面广、情况复杂、综合性较强的难点问题,实行联合督办;对反馈意见比较集中或反馈不满意的问题,实行挂账督办。承办单位要完善督促检查工作机制,采取网络督办、电话催办、会议督导、定期通报等形式,全力抓好落实。坚持以问责促担当,对工作疲沓、进展不力的承办单位和个人,县政府办公室将予以约谈或给予通报批评。
承办单位办理答复市、县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后,要适时进行“回头看”,逐件梳理核查答复意见落实情况。对承诺给予解决的,看是否落地落实;对答复列入规划、计划逐步解决的,看是否推进实施、是否取得工作进展,并及时向代表委员反馈;对没有落实或进展不力的,要加大督办力度,努力破解难题。承办单位要根据复查落实情况,认真填写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复查表(见附件14),于2024年12月31日前报送县政府办公室汇总。
对代表委员反馈不满意或提出异议,要求进一步办理的,承办单位要深入查找原因,积极改进工作,当面走访沟通,争取代表委员理解和认可。承办单位自接到县政府办公室交办反馈意见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进一步研究办理情况书面反馈相关代表委员,并抄送县政府办公室。
七、注重工作宣传,不断总结提高
承办单位要积极利用网络、新闻媒体和人大、政府、政协有关内刊等渠道,大力宣传承办工作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宣传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作用和承办工作成果。适应承办工作新常态,勇于打破惯性思维和路径依赖,认真谋划承办工作创新发展思路,增强办理工作活力。要结合年度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认真做好承办工作总结,挖掘提炼工作特点和亮点,推动承办工作深入开展。年度承办工作总结于2024年12月31日前报送县政府办公室,同时抄送县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工作委员会和县政协提案委员会。
附件: 1.(承办单位)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责任分解表
2.重点处理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登记表
3.市人大代表建议会办意见行文格式
4.市政协提案会办意见行文格式
5.承办单位答复市人大代表行文格式
6.承办单位答复市政协委员或党派、团体行文格式
7.县人大代表建议会办意见行文格式
8.县政协提案会办意见行文格式
9.承办单位答复县人大代表行文格式
10.承办单位答复县政协委员或党派、团体行文格式
11.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12.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13.走访代表委员专用卡
14.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复查表
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8日
附件1
(承办单位)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责任分解表
代表(委员):
按照《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要求的通知》要求,我们对您所提建议(提案)办理进行了责任分解,具体分解到分管领导、承办科室和承办人,以便于您随时沟通联系。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建议提案编号 | 标 题 | 分管领导 | 承办科室 | 联系人及电话 |
注:1.以代表、委员为单位分别填写县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责任分解情况。
2.此表自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第二次交办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送达代表委员,并报县政府督查室。
联系电话:3519359。
附件2
重点处理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登记表
承办单位(盖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建议编号 | 提案编号 | 标 题 | 分管领导 | 承办科室 | 联系人及电话 |
注:1.填写承办单位主办的代表建议政协提案1—2件。
2.此表自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第二次交办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送达代表委员,并报县政府督查室。
联系电话:3519359。
附件3 市人大代表建议会办意见行文格式
承办单位公文信笺
是否同意公开:
(承办单位文件编号)
对邯郸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第 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主办单位名称):
(正文)
(印章)
年 月 日
领导签发:
联系人及电话: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工作委员会,市政府办公室。
附件4 市政协提案会办意见行文格式
承办单位公文信笺
是否同意公开:
(承办单位文件编号)
对政协邯郸市第十三届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第 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主办单位名称):
(正文)
(印章)
年 月 日
领导签发:
联系人及电话: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员会。
附件5 承办单位答复市人大代表行文格式
承办单位公文信笺
是否同意公开:
办理结果:
(承办单位文件编号)
对邯郸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第 号建议的答复
代表:
您(你们)提出的“(写建议题目)”收悉,现答复如下:
(正文)
(印章)
年 月 日
领导签发:
联系人及电话: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工作委员会,市政府办公室,(会办单位)。
附件6 承办单位答复市政协委员或党派、团体行文格式
承办单位公文信笺
是否同意公开:
办理结果:
(承办单位文件编号)
对政协邯郸市第十三届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第 号提案的答复
委员(党派团体称单位):
您(你们)(贵单位)提出的“(写案由)”收悉,现答复如下:
(正文)
(印章)
年 月 日
领导签发:
联系人及电话: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员会,(会办单位)。
附件7 县人大代表建议会办意见行文格式
承办单位公文信笺
是否同意公开:
(承办单位文件编号)
对魏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第 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主办单位名称):
(正文)
(印章)
年 月 日
领导签发:
联系人及电话:
抄送:县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工作委员会,县政府办公室。
附件8 县政协提案会办意见行文格式
承办单位公文信笺
是否同意公开:
(承办单位文件编号)
对政协魏县第十届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第 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主办单位名称):
(正文)
(印章)
年 月 日
领导签发:
联系人及电话:
抄送: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提案委员会。
附件9 承办单位答复县人大代表行文格式
承办单位公文信笺
是否同意公开:
办理结果:
(承办单位文件编号)
对魏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第 号建议的答复
代表:
您(你们)提出的“(写建议题目)”收悉,现答复如下:
(正文)
(印章)
年 月 日
领导签发:
联系人及电话:
抄送:县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工作委员会,县政府办公室,(会办单位)。
附件10 承办单位答复县政协委员或党派、团体行文格式
承办单位公文信笺
是否同意公开:
办理结果:
(承办单位文件编号)
对政协魏县第十届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第 号提案的答复
委员(党派团体称单位):
您(你们)(贵单位)提出的“(写案由)”收悉,现答复如下:
(正文)
(印章)
年 月 日
领导签发:
联系人及电话:
抄送: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提案委员会,(会办单位)。
附件11
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承办单位 | 建议编号 | ||||||||
标 题 | |||||||||
代 表 意 见 建 议 | 满意 | 基本 满意 | 不满意 | ||||||
1.对办理态度的意见:
2.对办理工作及结果的意见:
3.是否要求当面走访座谈: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
注:代表接到代表建议答复函后,请认真填写此表,并于15日内反馈给县人大选任工委(联系电话:3511920)。
附件12
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承办单位 | 提案编号 | ||||||||
标 题 | |||||||||
委 员 意 见 建 议 | 满意 | 基本 满意 | 不满意 | ||||||
1.对办理态度的意见:
2.对办理工作及结果的意见:
3.是否要求当面走访座谈:
委员签字: 年 月 日 |
注:委员接到政协提案答复函后,请认真填写此表,并于15日内反馈给县政协提案委(联系电话:3520411)。
附件13
走访代表委员专用卡
承办单位: 走访时间:
代表委员姓名 | 建议提案编号 | |||
建议提案标题 | ||||
走访地点 | ||||
代表委员意见建议 | 1.对办理态度的意见:
2.对办理工作及结果的意见:
代表委员签字: 年 月 日 |
注:承办单位走访工作结束后,于2024年9月30日前将此卡报送县政府督查室。联系电话:3519359。
附件14
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复查表
承办单位(盖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建议提案编号 | 建议提案题目 | 答复情况 | 复查结果 | 备注 |
注:1.只复查主办件情况。
2.“答复情况”简要概述办理结果。
3.“复查结果”填写“有无进展”,有进展的说明情况。
4.此表由承办单位重新制作,县件于2024年12月31日前报送县政府督查室。
联系电话:3519359。邮箱:hongmeng246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