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23-23418
发布机构: 民政局
名称:对魏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74号建议的答复
文号:建复字〔2023〕第8号
主题分类:建议提案
发布日期:2023-11-28
是否同意公开:是
办理结果:A
建复字〔2023〕第8号
对魏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第74号建议的答复
李坤龙代表:
您提出的《加大扶持养老机构创设的力度》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的加剧,养老问题越来越重要。特别是广大农村地区,留守老人、空巢老人的养老难题,已经成为制约经济发展的瓶颈问题。如何解决这部分特殊群体的养老问题,是当前民政部门的重中之重。为切实解决这一问题,魏县民政局认真研究上级政策,积极探索农村养老发展模式,创新实行幸福院+幸福食堂配置,让老年人在家门口就能解决就餐、照护服务。
一是大力推行农村精品幸福院建设。按照《全市农村幸福院服务质量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在全县范围内优先选择一批基础条件好、干事创业积极的村,进行先行先试,高标准打造一批农村精品幸福院。幸福院从设计之初,就配置了厨房、餐厅、休息室、活动室、娱乐室等功能室,建成运行之后,可满足本村老年人各种生活需求,提升老年人幸福感。利用闲置资源改建一批,有些村利用废弃的学校、厂房,通过加固、整修、配置物品等改建成幸福院。民政局联合财政局验收后,拨付一次性建设补贴。
二是大力推行幸福食堂。我们将农村互助幸福院开办幸福食堂,做为标准配置的硬性要求,凡是建设农村互助幸福院的必须同步开办幸福食堂。幸福食堂配齐餐桌椅,刷卡机,明厨亮灶,冬暖夏凉,必须做到干净卫生,食品留样,制定一周不重样食谱等一应俱全。幸福食堂建成后,向县民政局提出验收申请,民政局联合财政局进行实地验收,对达到标准要求的,即可拨付奖补资金,在建设上村委会没有负担。
通过发展幸福院和幸福食堂,解决老人的一餐热饭问题,让老人享受幸福美满的晚年。下一步,县民政局将持续扩大试点范围,建设运营更多的幸福院和幸福食堂,惠及更对的老年人
李坤龙代表,感谢你对我县养老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期望你们一如既往地关注养老服务工作,并给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