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23-23390
发布机构: 魏县农业农村局
名称:对魏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62号建议的答复
文号:建复字〔2023〕8号
主题分类:建议提案
发布日期:2023-11-27
是否同意公开:是
办理结果:B类
建复字〔2023〕8号
对魏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第62号建议的答复
李红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以壮大乡村产业为途径,推动农业提质增效
一是做强优势产业。抓住京津冀协同发展机遇,按照“做强两端、提升中间”建设思路,即以鸭梨、食用菌、甘薯等优势产业的两头,带动全产业链发展,推动产业深度融合,前端重点做初级农产品品质提升,后端侧重精深加工,中间以新型经营主体为载体来构建新型组织体系,以标准化生产为基础,进行设施提升、技术集成、冷链物流和质量溯源配套,加快由传统生产基地向综合服务基地转型,推动农民分享二三产业增值收益,全产业链条提升优势产业核心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将魏县鸭梨、食用菌等产业真正打造成富民强县的支柱产业。二是做精食品加工产业。以“粮头食尾”“农头工尾”为抓手,深度对接发达地区人才、技术、资本等先进要素,落实好农产品加工业高质量发展措施,鼓励发展食品精深加工,培育一批农业食品融合行业龙头,实现产业保值增值,助推产业转型,积极支持发展好预制菜产业,实现全链条增值增效;提升农产品精深加工水平,支持加工企业加快技术改造、装备升级和模式创新,向产业链中高端延伸,向研发设计和品牌营销延伸,不断提升企业加工转化增值能力,打造食品加工强县。
二、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充分发挥带动引领作用
一是不断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引导和鼓励家庭农场、返乡创业青年、农业规模经营户等领办创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二是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示范创建工作。完善示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评选认定标准,挖掘一批示范作用明显、带动能力突出、群众反响好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三是不断壮大产业化龙头企业队伍。积极开展国家级、省级、市级龙头企业认定和监测工作。支持龙头企业做大做强,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实现上市融资。四是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管理人员作为经营管理型农民的主要培训对象,通过人力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实用技术等内容的培训,不断提升其经营管理水平。
三、引导多元主体间形成紧密利益联结体
一是加快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培育。充分发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创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延长农业产业链条,联合体成员之间形成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促进农户增收致富。二是扩大社企对接服务范围。推动信贷、保险、科技、物流、网络零售、农产品加工等各类优质企业,面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覆盖全产业链条的服务和产品,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共赢。
四、以加强人才培养为基石,壮大农村人才队伍
受城镇化发展影响,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现代农民缺乏,农业劳动者面临青黄不接、后继乏人的局面。我县是农业大县,必须要抓好农村人才队伍建设,积极挖掘乡村人才资源,营造乡村创新创业氛围,鼓励有文化、有情怀、有本领的中专大学生、优秀退伍军人、乡闲能人和工商企业主等回乡创业;同时,结合农技推广补助项目、新型农民培育,培养一批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努力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体面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