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23-23366

发布机构: 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名称:对邯郸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第300号建议的答复

文号:魏政案字【2023】59号

主题分类:建议提案

发布日期:2023-11-16

对邯郸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第300号建议的答复

陈俊英代表:

您提出的“在S313和S237交叉口设立道路交通信号灯的建议”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基本工作情况

您提出在该处设置交通信号灯后,魏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迅速安排交警人员核查相关情况。经过核查,该路口属于大名魏县交界处,按照车流量尚达不到安装信号灯的标准,但是经过实际调研,该路口大货车转向掉头较多存在安全隐患,设置交通信号灯可以消除安全隐患。

二、开展工作情况

该路段属于魏县大名交界处,因为涉及两个县的相关职能部门,协调对接工作存在一定困难。经过不断沟通申请,目前该路口信号灯已经安装完毕,现已正常投入使用。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公共事业的支持与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