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22-22226

发布机构: 交通运输局

名称:魏县交通运输局对政协魏县第十届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第136号提案的答复

文号:魏交运 提案字〔2022〕第3号

主题分类:建议提案

发布日期:2022-12-08

魏县交通运输局对政协魏县第十届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第136号提案的答复

对政协魏县第十届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第136号提案的答复

 

吕瑞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出租车服务水平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危险驾驶,置乘客安全于不顾问题

我们将进一步要求魏县龙乡出租汽车公司细化公司每月的安全例会学习内容,将交通安全法深入到每一名出租车驾驶员内心,使每名驾驶员都能熟知、理解行车中出现上述违规行为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

我局同时责令运输管理站出租科加大巡查治理力度,对发现上述问题及时取证并抄告相关管理部门进行处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相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二、服务意识淡薄问题

根据《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我县龙乡出租车公司从业人员分批次换发或新办了《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此次换发或新办《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工作的顺利开展对全体从业人员的从业标准和要求都有了很大提升。

下步将继续要求龙乡出租公司加强对出租车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培训效果和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提高出租行业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三、车况差,维护保养不善问题

我县共有出租车180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等要求,5年以内(含5年)的出租车每年进行一次车辆综合性能检验,5年以上的出租车每半年进行一次车辆综合性能检验,参与营运年限最长为8年。

为了保证广大人民群众出行安全和出租客运市场安全稳定,我局运输管理站在对出租车《道路运输证》进行审验时均按照要求建立车辆技术档案,保证了一车一档,对于不参与车辆综合性能检验或检验不合格者将责令维修至检验合格或淘汰更新。

四、部分出租车外表脏、室内环境卫生差问题

    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我们交通运输局统一部署,责成运输管理站对我县龙乡出租公司所有车辆进行了全面排查,按照要求对我县出租汽车车身广告进行了全面规范清理结合新冠病毒疫情防控要求,对车辆存在脏乱的情况也一并进行再交代,要求出租车驾驶员及时清洗车辆保持通风保持车内外环境卫生,下步将对照以上内容展开巡查,对不达标车辆按照《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进行停运参加再培训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