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22-22061

发布机构: 魏县农业农村局

名称:对魏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32号建议的答复

文号:建复字〔2022〕1号

主题分类:建议提案

发布日期:2022-11-10

对魏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32号建议的答复


是否同意公开

办理结果B  

                     建复字〔20221     

  

魏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次会议第32号建议的答复

 

刘利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推进乡村振兴、农业产业融合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非常感谢您对全县关于推进乡村振兴、农业产业融合发展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本提案的办理工作,局领导亲自安排,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了认真办理。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坚持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全力实施振兴战略,要以更大的决心、更明确的目标、更有力的举措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谱写新时代乡村经济新篇章。

一、统筹规划,优化布局。结合城乡一体化发展需要,统筹制定乡村发展规划,强化顶层设计。要配合区域规划实施。在保护农村生态环境的基础上,按照工业化经营方式,在有条件的乡村聚集区建设具有农业产品销售、民俗展示及传统农耕文化展示功能的园区,构筑“城市-郊区-乡间”点片相连的休闲农业产业集群。

二、联动优化,融合发展。促进资本、技术和资源要素集约化配置,大力推广“园区+游购”模式,形成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销售、餐饮、休闲、物流服务业等有机整合,利用双创的新思路,使得农业产业附加值得到提升,实现农业产业链延伸。

三、突出创意设计,重视文化传承。园区可以结合地域特色资源和传统习俗进行创意设计,提升休闲农业项目的持续竞争力。通过深度参与提升体验价值。大力挖掘民俗文化,以文化产业拉动日常消费,民宿建设应注重乡风民俗在传统装修、风土经营、乡情服务等各环节的体现。

四、推进品牌战略,加强宣传营销。园区经营主体创新产品和提升服务,加强宣介平台建设,实现区域内休闲农业资源的协同互动宣传,如推进农业精品企业与农业产业化龙头、星级宾馆、旅游公司开展合作经营和连锁经营,与区域外旅行社、电子商务深度合作。

五、建立协调机制,完善扶助政策。农业产业涉及领域广,建议相关部门建立协调推进机制,完善政策措施。以项目整合为依托,重点改善区域的基础设施。引入企业、风险基金、投资机构等区域运营商,解决规划、管理和资金问题。

六、以服务现代农业发展和促进农民增收为中心,以创新经营机制和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为主线。结合我县“一区一园三带多点”发展格局,大力扶持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联户经营,积极鼓励引导农民开展专业合作和股份合作,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加快构建公益性服务机构与社会化服务组织相结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农业生产经营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和社会化,推动全县现代农业又好又快发展。

七、大力发展家庭农场、鼓励发展合作组织建立家庭农场登记注册制度,明确登记办法、认定标准,引导扶持农业大户兴办家庭农场,鼓励青年农民、大学生创办家庭农场。鼓励发展合作组织。按照“积极发展、逐步规范、强化扶持、提升质量”的要求,鼓励农民兴办专业合作和股份合作等多元化、多类型合作社。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要求,鼓励龙头企业参与生产基地建设,发展清洁生产、循环农业和农产品加工流通;鼓励引进国内外先进适用的农产品加工、贮藏、运输等设施以及自动化、信息化装备;鼓励开展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等管理体系认证,创建中国驰名商标、省市著名商标和省市名牌产品。

八、加大财政扶持力度、落实税费优惠政策要积极整合项目资源,加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扶持力度,重点支持家庭农场改善生产条件,推进集约化经营;支持龙头企业提升加工流通能力,农民合作社提升服务农民生产经营的能力;支持合作组织兴办或参股龙头企业,龙头企业领办合作组织,实现合作组织与龙头企业融合发展。新增农业补贴要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把新型经营主体列为财政支农项目申报和实施主体,在设施农业、农田水利、农机购置、高产创建、坑塘经济、结构调整和现代农业发展等项目上给予重点扶持,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土地整理以及农村道路建设等项目优先安排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施,切实改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经营条件。各有关部门也要积极向上争取扶持资金,支持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壮大,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打造供应链、建强物流链、培育创新链,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您对办理和答复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填写在“走访卡”中,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

再次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局工作的关注和大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