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22-21907
发布机构: 教育体育局
名称:对政协魏县第十届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第257号提案的答复
文号:
主题分类:建议提案
发布日期:2022-08-15
是否同意公开:是
办理结果:B
提案字 [2022]第38号
对政协魏县第十届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第257号提案的答复
苗爱锋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职教师有偿开设辅导班乱像”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的教育情怀和对教育的关注和支持!
关于您提到的“关于在职教师有偿开设辅导班乱像”的教育问题,近年来教育体育局大力开展了关于进一步禁止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工作。
一、制定措施。教体局先后出台了《整治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实施细则》魏教字116号、《关于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实施方案》魏政字〔2019〕6号、《魏县教育体育局关于2022寒假期间开展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集中整治工作的通知》魏教字{2021}145号、《魏县教育系统“塑魂树人 行为世范”师德师风主题教育活动实施方案》魏教字{2022}2号等文件通知。
二、规范行为。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相关信息。
三、签订承诺。学校每学期组织全体教师签订《全面落实“十项准则”,争做“四有”好老师承诺书》。
四、印发明白纸。学校每学期向学生印发《整治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明白纸》,在学校明显位置和网站向社会公布。
五、举报监督。学校都在明显处公布市、县教体局、学校举报电话、邮箱、信箱等信息,畅通受理举报与监督渠道。
六、排查整治。各学校不定时对辖区校外培训机构拉网式排查,重点查处在职教师兼职兼课行为。在寒暑假、法定节假日等易发生多发期,加大暗访力度。建立通报制度,对查实的违规件一律通报和上报。
七、明确责任。学校是禁止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责任主体,对学校未履行相关职责或责任不到位的,校长负主要职责。
八、堵疏结合。2019年对县城小学实行了“校内课后服务”,2021年进行试点扩面,对全县范围内小学开展“校内课后服务”。
九、严肃追责。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事业单位处分暂行规定》给予相应处分,当年年终考核不得评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师德考核不合格并记入教师个人信用记录。对县城任教的违规教师到边远农村学校任教,是骨干教师、特级教师、学科名师的,除按在职教师处理办法处理外,报请相关部门按批准权限取消其相应称号和待遇。是学校中层及以上干部和教育研究人员的,除按在职教师职务处理办法处理外,由主管部门给予调离岗位处罚。
2022年,在大力度治理过程中,教育体育局先后查处了5名在职教师参与有偿补课问题,分别给予了警告处分,一学校党委书记给予了诫勉谈话处分,有力的震慑了教师有偿补课行为。
下一步,县教育体育局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教育领域群众反映热点,加大治理力度,以实实在在的行动,回应社会关切,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印章)
2022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