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21-20789

发布机构: 魏县农业农村局

名称:对政协魏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57号提案的答复

文号:提复字〔2021〕53号

主题分类:建议提案

发布日期:2021-11-24

对政协魏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57号提案的答复


                     是否同意公开:(是)

办理结果:(B类)

                                提复字202153

 

对政协魏县届委员会

次会议第57号提案的答复

 

韩松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将农村养殖户迁往村外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非常感谢您对养殖业的关注为进一步加强畜禽养殖管理,我局认真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确保农村养殖业规范、健康发展。

一是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按照生态环境保护与畜禽养殖业健康协调发展原则划定了禁养区。禁养区主要包括:县城中心城区。魏县中心城区控制线范围,东至兴源街、西至玉泉街、南至天河路、北至长安大道,总面积21.99平方公里。19个乡镇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包括棘针寨、白仕望、西南温、沙口集、沙口集南、野胡拐、北皋、大辛庄、大磨、双井、双庙、大马村、北台头、车往、边马、泊口、牙里、回隆、张二庄,共66口饮用水井,总面积0.518平方公里。风景区和文物历史遗迹保护区。其他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规定的禁养区域

二是全面开展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指导。我局参照相关技术标准印制了《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规范》《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技术标准及要求》及告知书,组织人员对全县养殖场逐一进行告知,确保养殖场知晓主体责任、履行主体责任。

三是积极推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我局积极推广-沼-田”的粪污处理模式实现资源化利用,粪便产生沼气用于发电和取暖,沼渣沼液用于果蔬农田。通过生产有机肥带动养禽场粪污资源化利用,生产的有机肥改善土壤养分优化土壤生态环境、改善农产品品质,有效地促进全县农牧业的绿色、生态发展

您对办理和答复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填写在“走访卡”中,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魏县农业农村局

20211124

 

 

 

 

  

领导签发蒿要领

联系人及电话赵发根      0310-3621907

抄送政府办公政协提案委员会,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