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21-20789
发布机构: 魏县农业农村局
名称:对政协魏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57号提案的答复
文号:提复字〔2021〕53号
主题分类:建议提案
发布日期:2021-11-24
是否同意公开:(是)
办理结果:(B类)
提复字〔2021〕53号
对政协魏县第十届委员会
第一次会议第57号提案的答复
韩松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将农村养殖户迁往村外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非常感谢您对养殖业的关注。为进一步加强畜禽养殖管理,我局认真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确保农村养殖业规范、健康发展。
一是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按照生态环境保护与畜禽养殖业健康协调发展的原则划定了禁养区。禁养区主要包括:①县城中心城区。魏县中心城区控制线范围,东至兴源街、西至玉泉街、南至天河路、北至长安大道,总面积21.99平方公里。②19个乡镇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包括棘针寨、白仕望、西南温、沙口集、沙口集南、野胡拐、北皋、大辛庄、大磨、双井、双庙、大马村、北台头、车往、边马、泊口、牙里、回隆、张二庄,共66口饮用水井,总面积0.518平方公里。③风景区和文物历史遗迹保护区。④其他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规定的禁养区域。
二是全面开展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指导。我局参照相关技术标准印制了《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规范》《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技术标准及要求》及告知书,组织人员对全县养殖场逐一进行告知,确保养殖场知晓主体责任、履行主体责任。
三是积极推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我局积极推广“猪-沼-田”的粪污处理模式实现资源化利用,粪便产生沼气用于发电和取暖,沼渣沼液用于果蔬农田。通过生产有机肥带动养禽场粪污资源化利用,生产的有机肥能改善土壤养分,优化土壤生态环境、改善农产品品质,有效地促进全县农牧业的绿色、生态发展。
您对办理和答复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填写在“走访卡”中,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魏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11月24日
领导签发:蒿要领
联系人及电话:赵发根 0310-3621907
抄送: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提案委员会,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