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21-20719
发布机构: 住建局
名称: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魏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24号建议的答复
文号:建复字〔2021〕第8号
主题分类:建议提案
发布日期:2021-11-30
是否同意公开:是
办理结果:(B)
建复字〔2021〕第8号
对魏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第24号建议的答复
郭瑞峰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理顺基层组织与辖区内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住建局《关于加强党建引领开展“红色物业”建设事项有关的通知》精神,切实加强物业服务企业党的建设工作,引领推动物业服务企业服务、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我局在县委组织部的指导下对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党组织和党员信息摸底调查,推动物业服务企业建立党组织。
一、建立服务收费公开公示制度。物业企业或红色物业服务站遵循“合理、公开”和“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与居民共商服务内容、收费标准、考核办法,并对费用收支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推广建立红色物业制度。由基层党组织牵头,组织召开由社区、物业企业、业主代表、派出所、巡回法庭等下沉干部参加的会议,主要是协调解决物业管理和服务中的问题,处置各类物业矛盾纠纷,实现了共商共议共建共治共享。
三、根据《邯郸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评价记分标准(试行)》按年度采取分数进行信用等级评价。
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