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21-20568
发布机构: 教育体育局
名称:对政协魏县第十届委员会 第一次会议第161号提案的答复
文号:
主题分类:建议提案
发布日期:2021-10-28
是否同意公开:(是)
办理结果:(A)
提案字[2021]第34号
对政协魏县第十届委员会
第一次会议第161号提案的答复
陈俊霖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校车运营许可规范、标牌审批发放,加强校车管理,确保学生交通安全”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管理,保障学生、幼儿乘车安全,推进我县“平安校园”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河北省校车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我县多次召开“非法接送学生车辆清理整治工作会议”,县政府印发了《关于在全县开展学校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的实施方案》,明确了整治违法违规接送学生车辆、交通拥挤混乱现象,完善上下学高峰群防群治机制。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为认真贯彻落实此项工作,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接送学生车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法制安全股,负责指导、协调、督导全县接送学生车辆日常工作。
二、宣传教育,营造氛围
按照要求全县各级各类学校都及时召开了专项工作会议,各学校利用校门口电子屏滚动播放、班会、板报、交通安全课、制作交通安全知识展板、致学生及家长公开信,播放宣传光碟等多种形式对学生及家长进行交通安全教育活动。教育局制定了《家长接送学生“十不准”》向学生及家长发放,并在县电视台滚动播放。通过加大交通知识宣传,告知学生及家长使用报废、无牌无证、改装、拼装、超载、超员、超速、不符合校车安全国家标准的载客汽车和三轮车、箱式载货汽车等机动车接送中小学生的危害,教育引导学生不乘坐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违法车辆。同时,还利用《魏州时报》大力开展中小学生乘车安全宣传,有力营造了全县接送学生车辆工作的舆论氛围。
三、周密部署,强化执法
一是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针对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工作,我们采取了校内、外相结合的综合整治措施,层层发动,层层召开专题会议,对专项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要求各单位拿出具体措施,明确责任,细化分工,制定方案,广泛宣传,做到部署周密、方案详细、措施到位、责任分工明确,做到宣传“四进”:进乡镇(街道办)、进村庄、进学校(幼儿园)、进家庭。
二是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各乡镇中心校、国办中小学(幼儿园)、县直各学校以区域为单位,通过向学生和学生家长发放“学生乘车情况调查表”调查、走访家长等形式,对本区域、本学校(幼儿园)内接送学生车辆的基本情况进行了摸排,并逐一填写接送学生车辆信息统计表,统一汇总并建立工作台账。
三是重点突出,集中整治。根据摸排情况和工作台账,教体局联合县政府办组织公安、交通等部门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治,加大对违法接送学生车辆和超员、超速、无证驾驶等违规、违法接送学生车辆的整治力度。对摸排到的符合校车国家要求标准,但未纳入监管、未经审批、未取得校车标牌的校车,要在15日内逐级申请,按程序审批。对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使用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校车和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校车标牌的,依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中有关规定,由公安交管部门予以取缔。目前,全县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校车90余辆。
同时,教育局配合县公安交管部门,在上学、放学时段,设置流动岗点,在执勤过程中加强对接送学生的车辆进行监管,严厉查处校车超载、无牌无证、不符合校车安全国家标准的载客汽车等违法接送学生行为,我县公安交管部门严格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对违法接送学生车辆所有人和超载、无证驾驶的驾驶人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对车辆所属学校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有效遏制了违法接送学生车辆行为。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对师生的宣传教育力度,教育倡导学生家长文明出行、绿色出行,减少接送学生车辆造成的交通拥堵。同时,继续向上级有关部门提交配备校车申请,增配校车,缓解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压力,确保学生交通安全。
2021年10月28日
领导签发:周军有
联系人及电话:王学文 5200328
抄送: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提案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