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21-20544

发布机构: 教育体育局

名称:对魏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第67号建议的答复

文号: 建议字[2021]第6号

主题分类:建议提案

发布日期:2021-10-22

对魏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第67号建议的答复

是否同意公开:(是)

                                办理结果:(A

                                建议[2021]6

 

对魏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第67号建议的答复

 

张艳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问题已成为当前教育领域的热点和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治理工作,事关民生大事,越来越引起各方高度重视。 

一、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现状

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文件明确要求,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重点是: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年来,局高度重视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工作,加强领导,强化宣传,细化措施,严格督查,重拳出击,取得了初

步成效。查处了一批重点案件,严肃处理了一批违规教师,对一批学校领导进行了追责。通过专项治理,在职教师参与有偿补课行为大为减少,风气有所好转,在职教师有偿补课问题得到了有效遏制。但是,由于社会风气的影响,在一些地方和学校仍有一些教师课上不讲课下讲,课上少讲课后补,顶风违纪在校外办班或参与有偿补课活动,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

二、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特点

⒈由以往的公开化转向隐蔽化。以往的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往往是公开的,堂而皇之的,要么在辅导机构任课,要么将学生拉进出租屋直接补课。如今为了躲避检查,通过QQ群、微信群进行招生宣传或面向本学校、本班招生,人数较少。他们的上课场所变得隐蔽,随时改变上课场所,不易被发现。

⒉由以往普遍化转向个别化。以往在职教师的有偿补课现象比较普遍,经过不断治理之后,收到了很好的效果,绝大多数在职教师已经认识到了有偿补课的违法成本较高,不敢轻易碰触,但极个别教师的有偿补课现象仍然存在,并未彻底根除。

⒊由以往的本地化转向异地化。以往的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大多是在学校附近的辅导机构、小饭桌和出租屋,现在为了躲避检查,往往进行跨区域补课,不易遇到认识的人,也不易被查处。

三、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形成原因

(一)教师自身原因

1.经济利益驱动。追逐利益而进行有偿补课;有的教师因家庭生活不宽裕,进行有偿补课,赚取外快补贴家用;有的教师(特别是代课教师)因收入太低、经济压力较大,为了增加收入,而进行有偿补课;有的教师因教学水平较高,被熟人介绍或家长要求,迫于情面,进行有偿补课。

2.认识不到位。有的教师思想觉悟不高,对有偿补课危害性认识不到位,认为凭借自己的一技之长获取报酬,合情合理。有的教师认为教师也是社会人,有增加收入、追求美好生活的权利,而选择进行有偿补课。

3.提高成绩心切。尤其是对学困生补课,总想利用课外时间对学困生进行辅导,以提高全班成绩,并适当收取费用。

 )社会、政策原因

1.社会需求量大。应试教育“唯分数论”作祟。家长对分数追求永无止境,追逐高分,无视学生全面发展。有的家长从众心理、跟风、望子成龙现象严重,看到别人的孩子补课,自己的孩子也得补,甚至成立所谓的家长委员会,主动邀请孩子的任课教师补课;有的家长不能胜任对孩子教育,干脆将孩子送给老师监管;有的家长常年在外打工,不能管教学生,为解决学生作业困难和托管难题,主动要求教师为孩子辅导。

2.校外培训辅导机构监管不全面。小升初、中高考等各种考试存在,催生成立了各种校外培训辅导机构。校外培训辅导机构比较青睐有经验的在职教师加入,以便树口碑、做宣传。家长青睐有经验的在职教师辅导,认为在职教师有学校的丰富教学经验,更了解学生情况,便于因“生”施教。校外培训辅导机构成立后,因培训机构众多,教育部门监管人员较少,力量薄弱,不能对所有校外培训机构实现全天候、无死角监管。造成了校外培训辅导机构有令不止,聘请在职教师参与有偿补课活动,加大了治理工作难度。

3.教师数量不足、待遇低。随着城市、县城规模的不断增大,学校在校生数日渐增多,因教师编制核定滞后,造成教师补充不及时或难于补充,为保证学校正常教学,有的学校不得不外聘代课教师,因学校经费支出工资,难以做到与公办教师同工同酬,出现在职代课教师进行有偿补课行为。有的教师因收入低(特别是年轻教师),经济压力大,为了增加收入,参与有偿补课活动。

4.明查暗访不能实现全天候、全覆盖。每年,教育部门都开展系列督查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活动,因有偿补课点多、面广、隐蔽性强,教育部门没有专职督查人员,人员少,力量薄弱,造成检查频次、覆盖范围明显不足。另外,有的补课点在居民屋、私家院、写字楼,接到举报检查时,居民不配合,参与有偿补课的学生和家长刻意包庇,举报人担心报复不愿出面指证或配合调查等,因教育部门没有强制执法权,造成督查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工作中困难重重,经常是虎头蛇尾。

5.招生考试制度不完善。我国正处于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转型期,整个教育围绕着“高考”指挥棒在运转,考试成绩仍然是基础教育的最终目的。如果招生考试制度不改革,有偿补课现象将会长期存在,会变得更隐蔽、更难发现。

四、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措施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织密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管理网”。治理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是一项长期艰巨复杂的工作,教育体育局提高认识,健全组织,加强领导。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治理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领导小组,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有关室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统筹治理工作。成立由纪委监委、公安、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人员构成的领导小组,统筹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工作。建立协作执法工作机制,强化联合执法,加大综合治理、现场取证与查处力度。各学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全教育系统要形成抓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有效网络,保证治理工作顺利进行。

2.明确责任,健全制度,敲响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警示钟”。 落实校长的责任。学校是禁止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责任主体,各中小学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学校发生一起有偿补课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发生两起及其以上的,校长、副校长一律免职。教师签订承诺责任书。全中小学校与所有在职教师签订《全面落实“十项准则”,争做“四有好老师”承诺书》,认真落实承诺、践诺,自觉履职尽职,提高教师的自我约束力。开展教师宣誓活动。各学校普遍开展了教师拒绝补课集体宣誓活动,通过仪式感很强的活动,把纪律和政策内化为教师的自觉行动,建立起拒绝有偿补课的浓厚氛围。发放明白纸活动。向学生家长发放拒绝有偿补课明白纸,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对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监督。建立畅通举报渠道。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市、县(市、区)教育局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举报电话、邮箱,局在机关门口设立举报箱。各学校在学校醒目位置公布举报电话,建立举报台账,及时受理群众教师有偿补课的投诉、举报。对有明确线索的投诉、举报,及时查处并公开处理结果,做到了早发现、早处理,接受社会监督。

3.加强教育,正面宣传,营造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强攻势”。一是开展“四有好教师”主题教育和师德教育周活动。组织教师认真学习《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河北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关于开展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关于开展中小学违规招生行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2020年治理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六个结合”工作实施方案》《只为花开-百名河北省优秀教师事迹选编》等系列政策文件和优秀教师先进事迹。组织在职中小学教师签订拒绝有偿补课承诺书和进行宣誓活动。将拒绝有偿补课变为政治自觉,增强教师的责任感、使命感。二是开展正面典型宣传工作。组织师德征文比赛和师德风采演讲等活动,开展评选师德楷模、十佳师德楷模和优秀班主任、十佳班主任活动;通过新闻媒体、微信平台、教局官网等大力宣传优秀教师先进事迹,以教师身边的正面典型引导教师主动做教书育人模范,自觉抵制有偿补课。三是教育家长正确树立教育观。充分利用家长网络学校平台大力宣传正确的教育观,教育学生家长不盲从、不攀比、不从众,自觉抵制有偿补课活动。四是加强学生教育。通过班会等方式,让学生明白课堂学习的重要性,提高课堂效率,摒弃课上不学、课外补齐的思想陋习。通过上述活动,构建风清气正的教育生态。

4.加强监管,优化技术,点亮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探照灯”。建立定期监管机制。加大对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力度,定期审查校外培训机构办学情况,定期查看聘请教师情况,定期对校外培训机构的教学场所留存视频进行回放检查,严查在职教师参与有偿补课行为。同时建立视频监控系统,对所有校外培训机构教学场所,安装监控设备,实行互通互联、即时监控,彻底杜绝在职教师参与校外培训机构进行有偿补课行为。

5.全面监督,疏堵结合,建立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减震器”。一是落实全方位监督机制。建立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记者、学生、家长和群众担任志愿监督员制度。结合办事处、居委会、物业管理公司等,推动严禁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治理政策、监督举报方式等进社区、写字楼等活动,实现区域全覆盖。二是落实“弹性离校”机制。严格按照河北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做好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认真落实课后服务补助费用,充分调动教师课后服务积极性,确保实现有需求的学生课后延时服务全覆盖,解决好家长“三点半”难题。既满足了学生、家长在课余时间需要辅导、答疑的需求,也提高了“培优辅弱”的效果。三是探索建立中学校内补课机制。对中学学生实行自愿校内补课制度,补课时,实行“三定”原则,定补课时间,定收费标准,定补课内容。严禁长时间补课,严禁随意提高补课标准,严禁讲授新课等。补课费用由当地财政和学生家长共同负担。建立以疏为主、以堵为辅、疏堵结合的工作机制,彻底杜绝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源头。

6.加强督查,严肃惩处,拧紧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紧箍咒”。一是集中督查。根据《2020年治理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六个结合”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教局成立督查组,由局领导班子成员任组长,带领分管室、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对所分包学校进行督查。采取指定检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全面开展全中小学幼儿园师德师风建设和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督查工作。二是不定期开展明查暗访。以在寒暑假和周六、周日休息日等重点易发高峰期暗访为主,以发现线索为主,以处理典型案件为主。通过与家长和学生了解、问卷调查、深入社区暗访,了解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情况。同时,把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和校外办学机构中聘用在职教师作为重点查处对象,对属地区域内的办学办班机构进行拉网式排查,对其聘用的教师,按照名单逐个确认是否在职教师,发现问题从严处理。三是严格处理。对群众举报或督查中发现查实的案件,要按照相关规定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直至相应的纪律处分。对于在课堂上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课上不讲课后讲并收取补课费的,以及打击报复不参与有偿补课学生等严重违纪、败坏师德的行为要重点查办。四是严肃追责。对监管不力、问题频发、社会反响强烈的地区和学校,将依规依纪依法追究学校和教育部门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的责任。五是强化通报制度。查处的案例实行即查即报制度。教局对查处的案件,要进行全通报,发挥警示作用。

 

 

 

                                20211020

 

 

 

领导签发:周军有

联系人及电话:石世军   5201663

抄送:县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工作委员会,县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