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21-19952
发布机构: 交通运输局
名称:魏县交通运输局对政协魏县第九届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第180号提案的答复
文号:
主题分类:建议提案
发布日期:2021-07-01
刘伟成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清理规范王刘庄路口、刘河下路口、町上村桥北(益民中学门口)、新定魏线与邯大线路口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您提出的建议,我局首先对王刘庄路口、刘河下路口、町上村桥北(益民中学门口)、新定魏线与邯大线路口占道经营现象清理规范相关工作进行了认真细致部署安排。
王刘庄路口、刘河下路口、町上村桥北(益民中学门口)、新定魏线与邯大线路口为进入县城的主要路口,人流量、车流量较大,较易出现排摊设点,占用路面现象,高峰时间易出现道路拥堵现象。我局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上述问题及时劝离消除安全隐患,并在高峰时段对上述地点进行专项治理,杜绝占道经营现象,确保公路安全畅通。
下一步我局将理清工作思路、明确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加大对辖区内道路巡查力度。对巡查中发现占道经营、摆摊设点现象坚决取缔,并对占道经营现象整治工作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积极开展宣传工作。着重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整治氛围,面对商贩耐心讲解各项法律法规,提高商贩法律意识。
二是营造和谐执法氛围。杜绝强硬执法,将柔性执法、人性化执法落实到执法工作中,避免强、硬、横、推的工作态度,严格按照“一规劝、二教育、三取缔”原则。
三是多措并举提高效率。协调相关乡镇、单位部门,多元化、多角度执法,进一步提高执法效率,彻底打消部分商贩投机心理,确保有效治理马路市场。
同时我单位与交警部门结合,对王刘庄路口、刘河下路口、町上村桥北(益民中学门口)、新定魏线与邯大线路口优化红路灯等交通设施,进一步维护路产路权,确保行车安全。
2021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