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21-19951

发布机构: 交通运输局

名称:魏县交通运输局对政协魏县第九届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第163号提案的答复

文号

主题分类:建议提案

发布日期:2021-07-01

魏县交通运输局对政协魏县第九届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第163号提案的答复

袁志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管理乡村道路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统一安排部署,做好乡村道路春季修整:根据《魏县农村公路管理实施细则》和《魏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等文件有关规定,农村公路养护主体原则: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道村管,分级负责。所属乡镇负责本区域内乡村公路日常养护管理工作,县交通运输局提供技术指导。对于开展乡道道路修整工作,县路长制办公室每年春季都会下发春季绿化和集中整治方案,对全县各乡镇路长办下达工作任务,开展乡村道路整修活动。

二、统一标准,组织考核验收:县政府委托县交通运输局组织成立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考核领导小组,依据《魏县农村公路管理实施细则》、《魏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和《魏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考核办法》等文件有关规定,每半年、年终对乡镇农村公路管护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经县主要领导签发后进行全县通报。

三、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目前,我县已出台了《魏县农村公路管理实施细则》、《魏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和《魏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考核办法》等相关规章制度,且县、乡两级均已成立了路长制办公室。各级路长制办公室根据所承担的工作职责,对全县农村公路按行政区域进行划分,明确了责任路段和具体的管养人员,具体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

同时,县、乡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负责按要求对农村公路养护工作进行督促和抽查,其中县道由县交通运输局地方公路管理站负责,乡道、村道由乡镇路长制办公室负责。下一步,县级路长制办公室将加大监督考核力度,采取定期考核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督导考核,使乡村公路管护形成长效管理模式。

                              

                                                                             2021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