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19-17880

发布机构: 魏县卫健局

名称:对政协魏县第九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41号提案的答复

文号

主题分类:建议提案

发布日期:2019-11-05

对政协魏县第九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41号提案的答复

是否同意公开:(是)

办理结果:(B)

提案字2019〕08号

对政协魏县第九届委员会

三次会议第41号提案的答复

刘春霞委员:

        您在县政协九届三次会议上就农村妇女“两癌”筛查工作(第41号)提出了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6年10月我县被列为“全国互联网+宫颈癌筛查新技术应用研究”项目单位。2017年7月7日,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全县妇女“两癌”免费普查普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在县政府办公室的主持下,我们高规格召开了由县直单位主管局长、妇联主任、工会主席,各乡镇乡镇长、主管副乡镇长和妇联主席参加的动员会,要求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安排。与此同时,我们利用微信、县政府网站、县电视台、电台和报纸等媒介,将筛查日期、筛查对象及需要注意的事项等内容逐一公开,迅速赢得了舆论的响应,保证了工作的推进。

    筛查工作开始后,我们结合县情,针对县直单位妇女保健意识强、筛查愿望高、示范作用大的特点,先期组织了县直部门的筛查工作。在筛查过程中,落实“四个保证”:一是保证每天筛查数量不超过30人,安排医院客服部人员认真接待、登记,落实“一站式”服务。二是保证筛查结果五天之内反馈到被筛查人,反馈结果如出现延期,要倒查责任。三是保证在院内、在微信上安排专家轮流回答筛查对象的咨询,解决疑难和困惑。四是保证对筛查出的疑似对象,切实做好跟踪服务,做到不遗漏一人。由于工作扎实有效,县直单位被筛查对象成为了这一工作最好的宣传员、示范员,为农村筛查工作的全面启动做好了铺垫。针对农村妇女筛查意识淡薄、居住分散、集中困难的特点,我们采取了“每村选拔一名保健员到乡镇先期筛查、随后由保健员在村集中组织筛查”的思路进行。选拔的保健员由乡镇政府考察确定,要求在村中威信高、有组织能力、会做思想工作。目前,562个村做到了“村村都有保健员、村村都有组织者”,已对249个村进行了集中筛查,农村保健员从中发挥了较大作用。

    筛查工作自2017年7月开展以来,共筛查11762人次,妇检9222人次,妇检阳性人员3474人,宫颈癌前病变10例,浸润癌3例;乳腺检查10419人,乳腺阳性人员2907人,乳腺癌4例,为做到更有效的早期发现、早期治疗“两癌”的前期病变,利用信息化手段,搭建起了定期回访系统平台,对到期需要复查的患者及时进行干预,不断提高被筛查对象的自觉性,为新轮的筛查工作扫除障碍。我们深信,通过不懈的努力,未来全县的妇女“两癌”发生率一定会得到逐步降低。

    最后,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您对以上办理情况有何意见,请填写《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附后),并及时反馈。

魏县卫生健康局

2019年7月30日


领导签发:翟军锋

联系人及电话:靳晓萍 15532065999

抄送: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提案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