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19-17809
发布机构: 民政局
名称:对魏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第41号建议的答复
文号:
主题分类:建议提案
发布日期:2019-10-24
是否同意公开:(是)
办理结果:(C)
建议字〔2019〕第2号
对魏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第41号建议的答复
高运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南第线部分进村口标牌不完整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河北省地名管理规定》第三十条农村的地名标志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会同所在地乡级人民政府规划,乡级人民政府负责设置、维护和管理。我县南第线于2018年下半年竣工通车。按照地名管理有关规定,设置村名标志牌由乡政府具体负责实施。您可以村委会的名义,向边马乡政府提出申请,由乡政府具体实施。
您对以上办理情况有何意见,请填写《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并及时反馈。
魏县民政局
2019年7月25日
领导签发:姬海波
联系人及电话:张 坤 15132092299
抄送:县人大人选工委,县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