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19-17680
发布机构: 水利局
名称:对魏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第10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文号:
主题分类:建议提案
发布日期:2019-09-06
是否同意公开:是
魏水建复字〔2019〕第4号
对魏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第10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县住建局:
杨风林等代表提出的关于魏县农村清洁能源供暖与浅层地下水循环利用的建议收悉,现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魏县地下水资源可利用量7774万立方米,人均76.97立方米,亩均83.6立方米,远远低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属于水资源严重匮乏地区。据水资源公报数据显示,连续多年的地下水超采,使地下水拉持续下降,地下水超采形势异常严竣。
根据《河北省地下水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禁止在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地下水禁止开采区将地下水作为地下水源热泵系统的水源。禁止将深层地下水作为地下水源热泵系统的水源。开采供暖用地热水、地下水源热泵系统的建设和管理应当符合国家和本省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取水井与回灌井应当布设在同一含水层位,保持合理的数量和间距,取水应当全部回灌到同一含水层,严禁对地下水造成污染。开采地热水、利用地下水源热泵系统取水和注水均应当安装在线计量监控设施。
确须开采地下水的,应符合《河北省地下水管理条例》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魏县水利局
2019年6月13日
领导签发:连福举
联系人及电话:常海刚 0310--3512677
抄送:县人大人选工委,县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