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19-17651
发布机构: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名称: 对政协魏县第九届委员会 第三次会议第270号提案的答复
文号:
主题分类:建议提案
发布日期:2019-09-04
是否同意公开:(是)
办理结果:(A)
提案字〔2019〕第3号
对政协魏县第九届委员会
第三次会议第270号提案的答复
李继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农村“空心村”治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加强全县“空心村”治理,既可以有效缓解城镇建设用地与农村经济发展用地指标不足问题,又可以有效解决农村宅基地使用中的不公平、不公正问题,进一步促进农村宅基地依法依规管理,提高“空心村”的土地利用效率,改善农民居住环境,改善村容村貌,培育新型农民,构建和谐、文明、美丽乡村。
1、农村宅基地“一户多宅”情况普遍存在现象,针对这一问题,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执行。
2、“一户一处”之外的农村宅基地,按照《河北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可由县人民政府根据收回原因,研究并批准后,对原宅基地使用权人给予适当补偿。
您对以上办理情况有何意见,请填写《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附后),并及时反馈。
二○一九年七月十九日
领 导 签 发: 张建设
联 系 人 及 电 话: 张大鹏 3521330
抄送: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提案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