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19-17597
发布机构: 教育体育局
名称:魏县教育体育局对政协魏县第九届委员会 第三次会议第25号提案的答复
文号:
主题分类:建议提案
发布日期:2019-08-07
是否同意公开:(是)
办理结果:(A)
建议字[2019]第1号
对魏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第25号建议的答复
李栋等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关于制止教师自办辅导班的提案”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们的教育情怀和您对教育的关注和支持!您提案中所列问题也正是我们长期关注并积极治理的一些问题,且您所提建议也十分诚恳、务实,也是我们在做的一些工作或正在完善改进的工作举措,为此,十分感谢。
关于您提到的制止教师自办辅导班的问题,几年来,我局在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工作中常抓不懈,先后出台了《魏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考核评价办法的通知》(魏教字【2018】99号)、《魏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师风建设的暂行办法》(魏教字【2018】100号)、《魏县中小学幼儿园师德师风建设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魏教字〔2019〕102号、《整治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实施细则》魏教字〔2019〕116号、《关于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实施方案》魏政字〔2019〕6号等文件通知。大力度开展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整治活动:
一.规范行为。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二.签订承诺。学校每学期组织全体教师签订《全面落实“十项准则”,争做“四有”好老师承诺书》,把签订《承诺书》列为新入职教师上岗前的规定动作。
三.印发明白纸。学校每学期向学生家长印发《整治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明白纸》,在学校明显位置和网站向社会公布。
四.举报监督。学校都在明显处公布市、县教体局、学校举报电话、邮箱、信箱等信息,畅通受理举报与监督渠道。
五.排查整治。各学校要不定时对辖区校外培训机构拉网式排查,重点查处在职教师兼职兼课行为。在寒暑假、法定节假日等易发多发期,加大暗访力度。建立通报制度,对查实的违规案件一律及时通报和上报。
六.明确责任。学校是禁止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责任主体,对于学校未履行相关职责或履行职责不到位的,校长负主要责任。
七.严肃追责。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事业单位处分暂行规定》给予相应处分,当年年终考核不得评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师德考核不合格并记入教师个人信用记录。对县城任教的违规教师到边远农村学校任教。是骨干教师、特级教师、学科名师的,除按在职教师处理办法处理外,报请相关部门按批准权限取消其相应称号和待遇。是学校中层及以上干部和教育教学研究人员的,除按在职教师职务处理办法处理外,由主管部门给予调离现岗位处罚。
在大力度治理过程中,教育体育局联合县纪委先后查处了11名教师参与有偿补课问题,并分别给予了记过、降低岗位等级、停发半年工资、调至边远乡镇等处理。保持高压态势,做到办班必查,查实必究,抓出典型,形成震慑。
下一步,县教育体育局将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教育领域群众反映热点,常态化运行,大力度整治,以实实在在的行动,回应社会关切,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您们对以上办理有何意见,请填写《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并及时反馈。
(印章)
2019年7月10日
领导签发:周军有
联系人及电话:石世军 5201663
抄送:县人大选工委,县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