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19-17582
发布机构: 教育体育局
名称:魏县教育体育局对政协魏县第九届委员会 第三次会议第8号提案的答复
文号:
主题分类:建议提案
发布日期:2019-08-07
是否同意公开:(是)
办理结果:(B)
提案字[2019]第10号
对政协魏县九届委员会
第三次会议第8号提案的答复
李丽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幼儿园建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农村学前教育是基础教育的组成部分,教育局始终高度重视农村学前教育工作,为强化管理,责任到人,副局长包片,各股室分包乡镇、村园,齐抓共管。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学前教育资源需求快速增长,目前公办学前教育资源还不能充分满足学前教育快速发展增长的需求,为促进学前教育的发展,依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17条,教育局制定了民办学校审批流程,申请条件是按省、市有关条件规定执行(有组织机构和章程;有合格的教师;有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场所及实施、设备等,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需要申报学校提供的材料有:审批表、申办报告。如果符合以上条件需要申报单位先向中心校申报,然后逐级申报,复审合格由主管科室填发《办学许可证》,最后申报单位取回批复及《办学许可证》,审批程序完成。
民办幼儿园是对公办学前教育资源相对不足的有效补充。采取多种措施对现有民办园进行引导、规范,使之逐步发展成为符合一类园标准的规范化幼儿园。通过保证合理用地、争取中央财政幼教发展奖补资金等方式, 支持鼓励民办幼儿园集团化、特色化发展,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
健全幼儿教师资格准入制度。认真执行《教师法》《执业医师法》等有关规定,幼儿园园长、教师、卫生保健人员等必须依法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新招聘的幼儿园教师必须持有教师资格证书,已经在岗但未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的教师,须通过培训限期取得。今后要逐步把师资队伍合格与否作为幼儿园审批、年检、评估等的一票否决指标,确保幼儿园按标准配齐配足保教人员,并符合岗位任职要求。
强化师资培训,积极开展教师转岗培训,并组织县直幼儿园的骨干教师,送教下乡,送教入园,辐射带动幼儿教师提升保教能力,提升幼教质量。积极鼓励广大教师参加培训,优先选送规范办园的幼儿园园长,教师参加省市级培训;积极争取政策配齐公(民)办幼儿教师队伍。每年假期在进修学校开展幼儿教师培训班,同时教育局每年不定期进行培训,提高了幼儿教师的师资水平。
您对以上办理情况有何意见,请填写《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并及时反馈。
(印章)
2019年7月9日
领导签发:周军有
联系人及电话:王文清 5201662
王振方 5201684
送报: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提案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