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19-17575
发布机构: 财政局
名称:对魏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30、59号建议的并案答复
文号:
主题分类:建议提案
发布日期:2019-08-06
是否同意公开:是
办理结果:(A)
建议字〔2019〕第1号
对魏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第30、59号建议的并案答复
张俊峰、田希顺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对扶贫非扶贫重点村建设投资的建议”和“关于加大非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几年来,我县大力度开展脱贫攻坚工作,贫困村基础设施有了明显改善,但部分非贫困村基础设施仍然比薄弱,导致非贫困村发展相对滞后,影响了非贫困村群众的生产和生活。
针对以上现象,2019年在制定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实施方案时,在贫困村已得到足够保障的前提下,将可用于非贫困村的财政涉农资金,不予整合,仍按照原渠道、原用途使用,向非贫困村倾斜,用于支持非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解决我县非贫困村基础设施薄弱的短板。
2018年我县已正式脱贫摘帽,根据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扶贫办《关于扎实做好2019年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的通知》“已正式公布脱贫摘帽的贫困县,在满足巩固脱贫成效的前提下,可将整合资金适当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主要是垃圾、污水、改厕等公共设施建设”文件精神,2019年8月份调整2019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实施方案时,在满足脱贫成效的前提下,将建议县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适当向非贫困村投入资金用于改善非贫困村的人居环境,使贫困村与非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协调推进、同步发展。
你们对以上办理情况有何意见,请分别填写《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附后),并及时反馈。
领 导 签 发:路金锋
联系人及电话:栗 铭 5206012
抄 送:县人大人选工委,县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