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19-16724
发布机构: 交通运输局
名称:魏县交通运输局对政协魏县第九届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第81号提案的答复
文号:
主题分类:建议提案
发布日期:2018-07-31
是否同意公开:(是)
办理结果:(B)
提案字〔2018〕第3号
对政协魏县第九届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第81号提案的答复
杨得朝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全面加强乡村道路养护的建议”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邯郸市158号政府令《邯郸市农村公路管理办法》和《魏县农村公路管理实施细则》(魏政字〔2017〕47号)文件规定,农村公路养护主体原则: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道村管,分级负责。农村公路安全防护设施、排水设施以及农村公路绿化、美化、文化设施等,应当与农村公路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严格按照建设标准执行,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并有专职部门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各乡镇负责本区域内乡村公路日常养护管理工作,县交通运输局提供技术指导。目前,各乡镇已全部挂牌成立农村公路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辖区内乡、村道建设、养护和管理养护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加大对乡镇的督导、协调等工作,督促其尽快建立乡、村道养护管理队伍,尽全力保障群众安全出行问题。
2018年7月31日
领导签发:祁彦林
联系人及电话:王晓庆 0310—3520800
抄送: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提案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