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同意公开:是
办理结果:(B)类
提案字〔2017〕第07号
对政协魏县第九届委员会
第一次会议第51号提案的答复
张振方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公共设施保护,提升城市品味的建设”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在提案中提出的意见十分中肯,该问题已经引起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我局将按照您给出的建议,认真做好对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基础设施的管理工作。⒈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使全民素质有效的提升,增强群众的对公共设施的保护意识。⒉加强管理,切实担当对公共设施的保护和修缮职责。⒊对人为破坏公共设施的行为要严肃处理,公开曝光。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您对以上办理情况有何意见,请填写《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附后),并及时反馈。
2017年 7 月7 日
领导签发:王永军
联系人及电话:陈义慧 5200129
抄送: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提案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