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18-10622

发布机构: 教育体育局

名称:魏县教育局对魏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29号建议的答复

文号

主题分类:建议提案

发布日期:2018-07-10

魏县教育局对魏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29号建议的答复

是否同意公开:(是)

办理结果:(A)

建议字[2018]2

对魏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第29号建议的答复


李栋等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学校班级办辅导班的提案”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们的教育情怀和您对教育的关注和支持!您提案中所列问题也正是我们长期关注并积极治理的一些问题,且您所提建议也十分诚恳、务实,也是我们在做的一些工作或正在完善改进的工作举措,为此,十分感谢。

关于您提到的学校班级办辅导班的问题、教师诱导学生到指定地点购买教辅资料收回扣的问题,近几年市县教育局先后出台了《关于切实规范中小学校办学行为的意见》(邯教字【2016】152号)、《关于印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考核评价办法的通知》(魏教字【2018】99号)、《魏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师风建设的暂行办法》(魏教字【2018】100号)、《魏县教育局关于印发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魏教字【2017】98号)、《魏县教育系统十条廉政规定》(魏教字【2017】229号)等文件通知,并在每学期召开专项会议、组织专项活动,规范中小学校办学行为,加强师德师风建议,严禁中小学校在职教师进行有偿补课、乱定教辅资料等乱象的发生。

魏教字【2017】98号文规定,严禁中小学教师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活动,一是建立全员承诺机制,全县教师签订了《在职教师拒绝有偿补课承诺书》。二是全县成立了治理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领导小组。三是县教育局开通了举报电话5201633、5201663,各学校都公布了举报电话,多次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先后查处了个别补课的教师,都给予了严肃处理,起到了很好的警示教育作用。

魏教字【2017】229号文规定,严禁教师诱导学生到指定地点购买教辅资料。各学校都成立专项治理小组,教育局设立了举报电话5201633、5201635,并且开展了多次明察暗访,到教室查看学生书包等活动。

教育局下一步将加大治理教师有偿办班和教师诱导学生购买辅导资料问题的力度,发现一起,严查一起,一经查实,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

再次感谢您们对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您们对以上办理有何意见,请填写《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并及时反馈。



                                                                      (印章)

2018年7月10日




领导签发:祁保平

联系人及电话:石世军 5201663

抄送:县人大人选工委,县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