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18-10556
发布机构: 财政局
名称:魏县财政局对政协魏县第九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18号提案的答复
文号:
主题分类:建议提案
发布日期:2018-09-05
是否同意公开:是
办理结果:A
提案字〔2018〕第2号
对政协魏县第九届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第18号提案的答复
王金岭委员:
我单位在收到“关于调整农民土地补偿发放时间的建议”的提案后,及时与提案人沟通研究,现对提案办理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占地补偿款每年编制预算,根据《预算法》,预算编制需经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后才能执行,而每年人民代表大会开会时间为3月份左右, 我们及时结合乡镇尽早发放。
二、每年7-12月份到期的地块,10月份必须兑付到位。
为了工作的顺利开展,为了稳定群众的情绪,敬请谅解,望乡镇和村干部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欢迎各位政协委员对我局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指正,共同为我们魏县的经济发展、出谋划策贡献力量。
魏县财政局
2018年8月31日
领 导 签 发:路金锋
联系人及电话:张向华 5208909
抄 送: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提案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