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18-10555

发布机构: 财政局

名称:魏县财政局对政协魏县第九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2号提案的答复

文号

主题分类:建议提案

发布日期:2018-09-05

魏县财政局对政协魏县第九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2号提案的答复

是否同意公开:是

办理结果:B

提案字〔2018〕第1号


对政协魏县第九届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第2号提案的答复


郭振峰委员:

我单位在收到“关于加强爱县护税,整顿保险市场促进车船税征收的建议”的提案后,及时与提案人、税务部门沟通研究,现对提案办理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县近年来车船税征收情况

2015年我县车船税收入为532万元,2016年为8326万元,2017年为10450万元,2018年上半年为4237万元。车船税的迅速增长,主要是县委、县政府加大综合治税和招商力度,强化市场监管取得的成效。

二、车船税的征收特点

目前车船税征收政策,主要是对纳税地点的双重认定,车船税法规定:车船税的纳税地点为车船的登记地或者车船税扣缴义务人所在地。从事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为机动车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鉴于以上特点,极易造成税源外流。

三、提案意见的办理进展情况

该提案反映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保险市场方面,表现在外来保险主体日益增多且良莠不齐,也包括一些未取得经营资质的财险公司和小的无证经营代理点网上出单,造成车船税从我县流失。经征求税务部门意见,认为提案关于整顿魏县保险市场,成立专项清理组织对保险市场清理是必要的。对没有河北保监局核准的保险经营业务许可证和未在魏县市场管理部门取得营业执照的要依法进行清理。目前,正在制定方案,拟于近期上报政府后实施清理。

因此,建议我县税务部门既要坚持税收征收原则,又要遵守市场规律,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加大宣传和检查力度,配合好市场管理部门,理顺我县保险市场,争取做到我县车船税收颗粒归仓。



魏县财政局

2018年8月23日



领 导 签  发:路金锋

联系人及电话:李  星   5208869

抄        送: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提案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