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24-24353

发布机构: 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名称:关于印发《​魏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文号

主题分类: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4-08-21

关于印发《​魏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关于印发《魏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实施方案》的

政策解读

 

进一步完善魏县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和应急响应机制,精准开展绩效评级,细化应急减排清单,夯实应急减排措施,加强区域应急联动,及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本方案。

预警

重污染天气预警统一以空气质量指数(AQI)为预警分级指标,按连续24小时(可以跨自然日)均值计算。按照重污染天气发展趋势和严重性,将城市预警分为三个等级,由低到高依次为黄色预警、橙色预警、红色预警。

预测未来空气质量可能达到相应预警启动条件时,一般应提前48小时发布预警信息。当监测空气质量已经达到预警启动条件,且预测持续时间达到预警启动标准的,指挥部应根据市指挥部要求和实际污染情况立即启动相应级别的预警。接到生态环境部、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的预警提示信息或区域应急联动统一要求后,密切关注天气形势变化,及时按要求发布相应级别的预警信息,配合开展区域应急联动工作。与其他应急联动城市原则上启动同一等级预警,预警等级和应急响应时间不再依据级预测结果确定。原则上,启动预警时间尽量安排在工作时间(8:0018:00),特殊情况根据需求确定。

当预测空气质量改善到相应级别预警启动标准之下,且预测将持续48小时以上,应降低预警级别或解除预警,并提前发布信息。原则上,解除预警的时间尽量安排在工作时间(8:0018:00),特殊情况根据需求确定。

应急响应

应急响应分为三个等级,由低到高依次为级应急响应、级应急响应、级应急响应。

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发布后,全按照应急响应实施方案及时启动应急响应,采取与预警等级对应的应急响应措施,也可根据大气污染特征,适当调整应急响应措施。各成员单位应按照职责分工落实有关工作。

应急响应措施主要是针对引导公众加强防护倡议公众减少污染排放、工业企业管控、移动源污染管控面源污染管控措施方面制定了与应急响应等级对应的相关措施。

保障措施

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负责统指挥、组织、协调全重污染天气预测预警、应急响应、检查评估等工作,下设办公室、综合协调组、监测预报组、督导检查组。(县指挥部成员单位及其职责分工见附件)。

县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及相关人员组成技术支撑、督导检查等机构,并做好业务培训;根据上级联防联控要求及区域污染状况,组织开展应对工作。完善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责任体系,明确各部门职责,建立部门间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各成员单位应进一步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制度建设,按照职责分工制定相应实施方案,重点建立健全工业大气污染源减排、机动车限行、道路和施工工地扬尘管理、社会动员及监督检查等工作机制。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实施方案及减排清单编制完成后,应及时抄送应急管理部门;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后,应及时通知应急管理部门;工业企业管控措施需应急管理部门审批的,经批准后方可实施。生产经营单位依法限产、停产期间,县级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依法确定限产、停产企业安全风险等级,对风险较大企业,应派专家及监管人员到现场,按照各自职责开展风险辨识,全面排查隐患,确保生产经营单位限产、停产期间安全稳定,避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和环境污染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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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链接: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魏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