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24-24017
发布机构: 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名称: 关于《承接市级下放(委托)一批行政权力事项和向县级延伸一批公共服务事项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文号:
主题分类: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4-04-01
关于《承接市级下放(委托)一批行政权力事项和向县级延伸一批公共服务事项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一、背景
为贯彻落实市委十届七次全会和全市优化营商环境现场会精神,唱响“邯郸办事不用跑”的改革品牌,持续提升便民利企服务水平,按照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下放(委托)一批行政权力事项和向县级延伸一批公共服务事项的通知》(邯政办字〔2024〕10号)要求和市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特制定我县承接工作实施方案,现将《关于承接市级下放(委托)一批行政权力事项和向县级延伸一批公共服务事项的通知》印制并公示。
二、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好市级下放(委托)一批行政权力事项和向县级延伸一批公共服务事项的承接工作,各相关部门做好相关事项的衔接和承接工作,形成工作合力,及时调整编制权力清单和服务指南,优化审批流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制定和完善监管细则,落实好监管责任,确保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
三、主要内容
此次市级实施的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备案、其他行政权力等166项行政权力事项下放(委托)县级实施,将43项公共服务事项延伸县级提供服务,将340项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委托县级代收代办。
四、涉及范围
县行政审批局、县公安局、县民宗局、县地方金融监管局、县人社局、县交通局、县资规局、县医保局、县住建局、县市监局、县教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公积金、县文广局、县司法局、县水利局、县民政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发改局、县残联、县统计局、县委编办、县卫健局具体负责各自下放事项承接对接工作,各相关单位分别明确一名主管副职及一名具体业务人员,负责此项工作落实。
魏县行政审批局
2024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