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24-23909
发布机构: 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名称:关于对《魏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管理办法(试行)》的政策解读
文号:
主题分类: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4-01-26
关于对《魏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
入市管理办法(试行)》的政策解读
一、制定目的
2023年3月1日我县被列为全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县。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部署,立足我县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紧抓我县入选全国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试点县重大机遇,稳妥有序推进我县试点工作深入开展,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22年11月印发《关于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2023年3月1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和《河北省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河北省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共魏县县委办公室、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魏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研究起草了《魏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试行办法》)。
二、主要内容
《试行办法》共9个章节,44条。
一是总则。明确了办法目的、适用范围、概念解释、责任分工。
二是入市主体。明确了入市主体及实施主体。
三是入市条件。明确了入市土地应符合规划、产业、环保等条件。
四是入市方式。明确了集体土地入市可按出让、出租、作价出资(入股)等有偿使用方式入市和入市年限。
五是入市程序。明确了土地入市程序,分为:入市申请、编制入市方案、方案审查报批、公告及交易、成交及公示、签订入市合同、不动产登记等程序。每个程序中写明了谁来做、如何做、需要什么材料,具有可操作性。
六是收益管理。明确了集体土地入市收益的用途和管理。
七是交易规范。明确了交易保证金缴纳,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闲置土地的监管。
八是法律责任。明确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入市过程中违反相关法律的责任。
九是附则。明确了管理办法实施日期和有效期。
三、征求意见情况
征求了各乡镇、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并通过了司法
局司法审查。
2024年1月26日
文件链接: 魏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魏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