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23-22525

发布机构: 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名称:关于印发《魏县县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政策解读

文号

主题分类: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3-02-24

关于印发《魏县县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政策解读

一、背景

为推动我县县级工业设计中心建设,加快全县工业设计发展,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工信部产业〔2012〕422号)和河北省工信厅《河北省工业设计中心和工业设计示范企业管理办法》(冀工信产业〔2018〕173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主要内容

《办法》包括总则、基本条件、认定程序、动态管理、附则5个章节共计十八条。

一是总则。明确了该《办法》的制定依据、工业设计的定义、县级工业设计中心的定位和认定原则,以及县级工信部门负责工作。

二是基本条件。明确了魏县县级工业设计中心中企业(事业单位、非营利组织)工业设计中心、工业设计企业(机构)的申请条件。

三是认定。明确了魏县县级工业设计中心的认定程序。

四是管理。明确了魏县县级工业设计中心的动态管理规范、复核程序、以及撤销和变更等相关工作。

五是附则。明确了本《办法》从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县工业企业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三、涉及范围

魏县县域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管理规范的工业企业。

四、操作方法

 符合魏县县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基本条件的企业可按本办法的要求,向所在地(乡镇政府、经济开发区)书面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1.《县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2.两年来,企业工业设计中心建设和运行情况,以及后三年发展目标和建设规划3.其他有关情况。

 企业所在地(乡镇政府、经济开发区)负责组织对企业申请材料的合规性、完整性和统一性进行审查,提出初审意见,确定推荐企业名单,并在规定时间内将上报文件和推荐企业的申请材料报县工业企业服务中心。

 县工业企业服务中心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和现场审查,必要时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进行专项审计,择优确定魏县县级工业设计中心名单,并在县党政网上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授予“魏县县级工业设计中心”称号。



文件链接: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魏县县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