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22-21821

发布机构: 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名称: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魏县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办法》的解读

文号

主题分类: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2-08-08

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魏县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办法》的解读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 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发〔2021〕8 号)和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办法的通知》(邯政办规〔2021〕11号),推动我县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着力缓解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加快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结合我县实际,起草了《魏县关于加快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办法(草案)》:

一、出台该《关于加快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办法》的必要性

为完善住房保障制度,落实保障性住房的配建政策。建立公开、公平、公正、规范有序的保障性住房管理体制,进一步扩大住房保障范围,构建多层次住房保障供应体系,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二、起草过程

(一)为借鉴相关城市保障性住房制度的实践经验,我们对多地公共租赁住房制度进行政策解读,并将符合我县实际情况的有益经验吸收进了我县保障性住房政策的制定中。

(二)办法起草后,征求了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审批局等单位的意见,并对共同管理条款做了修改。在征求意见中,各方面对制定《魏县关于加快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办法》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普遍认为,制定《魏县关于加快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办法》非常必要、非常及时,对于保障性住房的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各方面就如何完善《魏县关于加快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办法》内容,结合各自工作提出了宝贵的修改意见,这些意见基本上予以采纳和吸收。

三、文件依据

本办法主要参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 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发〔2021〕8 号)和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办法的通知》(邯政办规〔2021〕11号)等相关文件。

链接: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