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21-20666

发布机构: 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名称: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的政策解读

文号

主题分类: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1-01-15

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的政策解读



我局起草《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魏政办字[2021]3号)现就政策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河北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办法》《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邯政办字(2016)177号),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相关要求,杜绝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发生,维护全县经济社会和谐稳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起草了《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魏政办字[2021]3号)。

二、目标任务

通过扎实工作,健全使我县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管理制度、规范部门齐抓共管运行机制、降低欠薪案件发生率,确保全县不发生市以上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投诉案件。

三、主要内容

《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共三个部分:一是总体要求,主要包括指导思想、任务目标。二是工作措施,主要包括规范企业劳动用工管理 、全面加强建设用工管理、建立健全保障制度、依法严惩拖欠工资违法行为、全力处置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和严格落实保障工资支付相关责任。三是保障措施,主要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加强执法检查和强化责任追究。

四、涉及范围

涉及全县各类用工单位。

五、操作方法

(一)健全机制,强化保障。成立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大对全县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协调力度涉及在建项目的各单位开展了全面排查,建立了全县在建项目台账,对建设领域等欠薪易发多发行业实施集中重点治理、及时化解,做到“存量清零、增量随清”,切实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大局。

(二)强化责任追究。

相关单位切实履行自身职责,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对因领导责任不落实、部门监管责任不履行、相关人员工作不到位,导致发生重大拖欠案件的,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六、注意事项

在政策落实的过程中,各相关部门严禁违法行使职权,侵犯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执法人员要不断提升政治思想素质和执法业务能力,提高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效率切实把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七、关键词诠释

(一)工资保证金制度:工资保证金由施工总承包企业(包括直接承包建设单位发包工程的专业承包企业)按建设项目施工合同总价款的1%缴存到工资保证金管理部门设定的银行账户。   

(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行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建设单位在申领施工许可证前,应向工资专用账户拨付不低于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总价款2%的工程款,此后按工程施工阶段,在施工前依施工合同约定分批拨付。账户日常余额应满足下月农民工工资的支付,实施银行代发工资。

八、惠民利民举措  

规范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加强对用人单位用工情况监管,督促企业依法与招用的农民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严格落实用工备案规定实行实名制管理督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全面实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加强企业用工监督加大对在建工地的日常监管和检查,加强对总承包、劳务分包和开工许可环节的用工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文件链接: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