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21-20433
发布机构: 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名称:魏县2021年度“利剑斩污”雷霆行动方案政策解读
文号:
主题分类: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1-11-30
一、背景依据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邯郸市空气质量“退后十”和冬奥会、冬残奥会空气质量提供保障,根据邯郸市空气质量“退后十”攻坚行动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县政府决定,自2021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1个月的“利剑斩污”雷霆行动,为确保行动顺利开展,按照《河北省公安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关于集中开展打击污染环境违法犯罪“利剑斩污(2019-2020)”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公办发﹝2019﹞37号),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目标任务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持突出当前与兼顾长远相结合,紧紧围绕邯郸市空气质量“退后十”和冬奥会、冬残奥会空气质量保障这个中心,动员全县上下,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重点,依法严厉打击不符合产业政策、违法排污、违法占地、存在安全(消防)隐患等全县各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行为,切实改善魏县生态环境。
按照“打防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继续发挥公安、环保、发改、市场监管、自然资源和规划及税务等部门联动优势,立足当前、放眼长远、突出重点,持续加大对各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坚决遏制我县污染环境犯罪高发态势;加大对重点行业大气污染防治设施运行问题的整治力度,增强企业环境保护意识;有效整治和改善重点区域的环境污染问题,促进规范生产行为,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确保魏县生态环境安全。
三、主要内容及涉及范围
(一)重点整治行业
对污染环境风险较高的8个重点行业进行重点整治:1.金属表面处理;2.塑料和橡胶制品制造;3.污水处理。;4.油漆喷涂;5.印刷印染;6废弃资源回收;7.化工;8.炼油。
(二)重点整治区域
各乡镇(街道)梳理掌握的环境污染违法犯罪重点区域。
(三)重点打击对象
1.属于“散乱污”企业未按要求取缔的;
2.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排放污染物或者未取得排污许可证而排放污染物的;
3.私设暗管或利用渗坑、渗井、裂隙、溶洞等排放、倾倒、处置或利用无防渗漏措施的沟渠、坑塘等输送、贮存、灌注有放射性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废物、有毒物质的;
4.盗窃和故意损毁、闲置、拆除防治污染设施或者使防治污染设施不正常运行,特别是停用防治污染设施,偷排偷放、超标排放以及篡改、伪造在线监控设施数据的。
5.非法排放含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严重危害环境、损害人体健康的污染物超过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省政府根据法律授权制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三倍以上的;
6.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三吨以上的;
7.明知他人无经营许可证或者超出经营许可范围,向其提供或者委托其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
8.阻碍或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环境保护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9.存在安全隐患、违反土地政策和未履行纳税义务的。
四、实施步骤
本次行动共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为动员部署阶段(12月1日-12月5日),编制工作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对“利剑斩污”雷霆行动进行动员部署,并积极宣传,在全县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第二个阶段为实施推进阶段(12月6日-12月25日),各乡镇(街道)和各联合执法组按要求对辖区(片区)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台账清单,并按要求进行整改。第三个阶段为验收销号阶段(12月26日-12月31日),县“利剑斩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组成联合验收组,对问题逐一进行验收,合格一个,销号一个。
邯郸市生态环境局魏县分局
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