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21-20043

发布机构: 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魏县税务局关于《魏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文号

主题分类: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1-08-10

国家税务总局魏县税务局关于《魏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加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宣传,提升城乡居民养老保障意识,提高群众参保缴费积极性,大力推广手机缴费、网络缴费等“不见面、零接触”新型缴费方式,鼓励有条件的参保群众提高缴费档次,不断提高和扩大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率和政策覆盖面,有效实现城乡居民老有所养,全面推进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事业快速、健康、持续发展。征期结束之前,全面完成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确保各乡镇(街道)参保缴费人数持续增长。

二、政策依据

本工作方案是对我县今年及以后年度各乡镇(街道)及有关单位组织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工作的基本业务指导性文件。出台本文件主要政策依据有:《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冀政〔201469号)、《河北省人社厅 河北省税务局关于社会保险费征管职责划转过渡期内有关问题的通知》(冀人社字201958)、河北省税务局 河北省人社厅 河北省医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征缴流程的通知》(冀税发〔2020100号)、《河北省税务局 河北省人社厅 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医保局关于切实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服务工作的通知》(冀税发〔202113)等有关文件。本文件通过对关政策进行明确,通过各乡镇(街道)及有关单位加强政策宣传、强化征缴动员、做好政策解释,积极扩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覆盖面,调动广大城乡群众参保缴费积极性,逐渐形成群众自主缴费、主动缴费的良性参保缴费局面,不断规范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工作。

、保障措施

深入宣传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政策,营造浓厚参保氛围,积极动员城乡居民提前缴费、主动缴费,培养形成自觉缴费、主动缴费的参保缴费理念。各乡镇(街道)作为本乡镇(街道)征缴工作责任主体,全力做好本乡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工作的指导、协调、组织和督导。税务部门做好缴费方式方法的宣传解答,指导缴费流程,优化缴费服务,做好缴费网络的运行保障和技术运维,为缴费人提供快捷高效的缴费模式和缴费渠道。县人社部门做好参保登记、补缴核定、特困群体参保、待遇发放及政策解释工作,组织解答征缴过程中遇到的各类参保政策及养老待遇问题。其他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征缴工作涉及事项积极做好工作配合,切实履行职责,全力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稳步推进,顺利实施。

 

                            

文件链接: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魏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