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20-19309

发布机构: 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名称: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魏县电梯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政策解读

文号

主题分类: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0-12-22

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魏县电梯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电梯是直接影响人民群众出行安全的特种设备。近几年来,我县电梯数量不断增加,但电梯在日常使用中,仍然存在一些电梯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不认真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的问题。为贯彻落实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邯郸市电梯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2020]—52),有必要制定出台《魏县电梯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各级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责任,研究解决电梯等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重点问题,建立和完善电梯等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的协调联动机制,积极引导和督促电梯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主动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遏制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联席会议制度起草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3、《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4、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邯郸市电梯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2020]—52)

三、联席会议的主要内容

《魏县电梯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是加强电梯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研究解决电梯等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重点问题,建立和完善电梯等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的协调联动机制。明确了组织机构设置、主要任务、会议制度以及组成单位职责分工。

《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按照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原则开展工作,并对会议的召开也作了明确规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工作职责,研究解决电梯等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重点问题,建立和完善电梯等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的协调联动机制,积极引导和督促电梯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主动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遏制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发生。主要职能部门在日常安全监管中遇到重大事项和重点问题时,各成员单位共同协商,推动问题及时有效得到解决。

《联席会议制度》的落实将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协调联动开展电梯等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我县电梯等特种设备安全使用和运行,使我县的安全生产形势得到进一步巩固和提高。

 

文件链接: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魏县电梯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