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20-19205
发布机构: 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名称:魏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关于公布魏县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和 监管权力清单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文号:
主题分类: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0-12-07
一、编制基本情况
为厘清和落实安全监管责任、行业领域安全管理责任,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规范我县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根据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邯郸市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和监管权力清单的通知》(邯政字〔2020〕22号)的文件要求,认真对照省、市级《清单》,修订我县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和权力清单。本次修订工作涉及29个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通过征求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意见,共梳理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83项和监管权力清单629项。
二、编制工作要求
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县有关部门要按照新修订的责任清单,结合工作实际,要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各项安全生产监管责任逐条逐项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员,明确履职标准和具体要求。
三、编制目的
严格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追究,按照“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原则,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重大事故隐患逾期未完成整改的,在依法追究企业主体责任的同时,按照责任清单倒查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