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19-17829
发布机构: 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名称:魏县民政局关于《组织开展“农历十月初一”祭祀活动期间环保禁烧治理工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文号:
主题分类: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19-10-28
一、出台意义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进一步推进移风易俗,提倡祭祀新风,在全县开展“文明祭祀、环保祭祀、安全祭祀”活动,进一步推进移风易俗工作,营造我县文明、和谐、低碳、平安的祭扫环境。
二、出台依据
为进一步净化大气环境,摒弃沿街祭祀等陋习,倡导树立文明祭祀的社会新风,按照“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的要求,根据《邯郸市殡葬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农历“十月初一”祭祀禁烧工的通知》精神,故出台我县祭祀禁烧通知。
三、职责分工
(一)县民政局职责:组织督促各乡镇政府(街道办)、各有关部门开展祭祀用品禁烧、禁售、禁运、禁产等工作;指导做好殡仪馆、吉祥堂等集中祭祀场所的安全生产工作,通过增加服务人员和服务设施,引导市民文明、安全、有序祭祀。
(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责:对非殡葬用品经营场所超范围经营殡葬用品的、无照殡葬用品生产厂家、擅自印刷封建迷信殡葬祭祀用品的印刷企业,以及为封建迷信殡葬祭祀用品提供生产场所、运输、保管、仓储等行为进行查处;对食杂店、超市、店铺、集贸市场、批发市场等场所进行检查,凡经营锡箔、冥钞、纸钱、纸扎实物及其它封建迷信殡葬祭祀用品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和《殡葬管理条例》规定,予以处罚。
(三)县住建局(城管局)职责:对擅自在城市道路两侧、广场、公园、绿地等公共场地摆设摊点,或者未按批准的时间、地点和范围经营锡箔、冥钞、纸钱、纸扎实物及其他封建迷信殡葬祭祀用品的行为进行查处
(四)县公安局职责:打击阻碍、抗拒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维持突发事件现场秩序,震慑违法闹事分子,减少暴力抗法行为,依法做好安全保障。
(五)县委宣传部职责: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类媒体开展文明祭祀宣传,引导群众文明、安全、环保祭祀,逐步改变传统祭祀陋习,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四、工作要求
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做到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发力,确保依法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在工作中要注意方式方法,争取广大市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杜绝网络舆情事件的发生。
五、达到的效果
达到减少或消除用塑料祭祀用品不易降解物进行祭祀活动、减少环境污染,净化空气。通过宣传文明祭祀,减少对大气环境的污染,提高老百姓文明祭祀的意识和觉悟。
文件链接: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农历十月初一”祭祀禁烧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