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19-17193
发布机构: 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名称:《魏县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实施方案》解读
文号:
主题分类: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19-05-14
一、出台的目的
为了进一步落实国家开展北方地区冬季取暖试点工作要求,确保完成市下达我县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任务,制定了《魏县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实施方案》。
二、起草的依据
依据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的通知》(〔2019〕—5号)文件精神。
三、主要内容
一是落实改造任务:2018-2020年底,魏县共需完成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2万平方米。
二是强调改造标准:实施围护结构节能改造,改造后建筑能效水平较改造前提升30%。
三是明确资金来源: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项目资金来源由中央资金40%、地方资金40%、产权单位20%。
四是成立领导组织,明确部门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按照市下达的改造任务目标和通知要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后勤服务中心、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魏县分局等有关部门要结合职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