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19-17065

发布机构: 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名称: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文号

主题分类: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19-04-04

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为认真贯彻落实《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邯政规〔2019〕3号),努力稳定和扩大就业,确保完成就业目标任务和保持就业局势持续稳定。经2019年3月22日魏县第十六届人民政府第28次常务会议研究,结合实际,制定了魏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魏政规〔20195号)。

 一、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存量。使用失业保险基金支持企业稳定岗位,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企业不裁员或少裁员。

 二、鼓励创业扩大带动就业。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积极构建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充分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完善融资担保体系,到2020年底,县级要建立中小企业政策性担保体系,并设立融资担保风险补偿金,引导更多金融资源支持创业就业。完善创业担保贷款政策,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自主创业的,可申请最高不得超过15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合伙创业的最高不超过60万元。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2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5%)并与签订1年以上劳务合同的,可申请最高不得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贷款。鼓励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加快建设重点群体创业就业孵化基地、众创空间等各类创业孵化载体,依托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小企业创业辅导基地、科技创业孵化基地等,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场地支持、指导服务和政策扶持。

 三、加强培训提升就业能力。支持各类职业培训机构和符合条件的企业承担失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对培训合格的失业人员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企业职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在参保地申请技术技能提升补贴;取得初、中、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分别为1000元、1500元、2000元,列入全省紧缺急需职业(工种)目录的补贴标准提高10%。所需资金由失业保险基金列支。

 四、积极帮扶做好就业援助。做好失业人员就业服务,落实失业保险待遇,扩大就业见习范围,按照最高不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就业见习补贴;积极援助困难群体,对符合条件的生活困难下岗失业人员,可给予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临时生活补助,补助标准最高不超过当地最低失业保险金标准,通过综合施策,帮助困难群众解困脱困。

 五、精准确定享受政策群体。明确界定享受失业保险扶持企业,规范认定享受就业补助资金补贴的困难企业,精准锁定享受临时生活补助的下岗失业人员。

文件链接:魏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